始于1960年代,初衷是以说理斗争改造“四类分子”
时任浙江省公安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吕剑光忆述,“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是以说理斗争(文斗,不武斗)改造“四类分子”(即地、富、反、坏)的试点。在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首先试行后得出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
1962年1月,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的:“对于整个反动阶级专政,必须依靠群众依靠党。对于反动阶级实行专政,这并不是说把一切反动阶级的分子统统消灭掉,而是要改造他们,用适当的方法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新人。”
翌年5月,毛泽东认为当时敌情严重,必须充分发动群众击退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两股势力的猖狂进攻,同时又强调要坚持教育人和改造人的方针。
于是,同年6月19日,浙江省委会同诸暨县委在枫桥区的枫桥等7个公社进行“依靠和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试点。
吕剑光说,“尽管社教运动试点工作处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大气候中,但是,工作队领导根据省委的指示,规定在社教运动中除现行犯外,一律不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