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群众的“主抓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在群众工作中的一条主要经验。10月15日,正在广西视察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此给予充分肯定。
抓执法办案,广西检察机关主要在四点上发力: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严查损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对民生民利的保障作用;加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今年以来,广西检察机关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54人、起诉13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832人、起诉1382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836人,占同期立案总数的50%。
7月,贺江发生水污染事件后,贺州市检察机关在自治区检察院的指挥下,迅速行动,立查了事件责任人7人以及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3人,依法批捕、起诉了相关责任人,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
除了“惩”,广西检察机关的“防”的工作也做得风生水起:三级院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涉民权和民生领域、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在全区农村“两委”干部中开展“正风气、守清廉、树形象”活动,与相关单位签订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协议等。特别是他们提出对国家给予广西15亿元农机补贴的预防建议,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区农机系统及时整改,完善各项监管机制,使农机领域的强农惠农资金真正落到了群众身上。
真诚为民自然会赢得信任。前不久,在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区政法干警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为84.54%,居自治区政法各部门之首。
(记者郭洪平 梁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