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报道了50年前闻名全国的“枫桥经验”,在当下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创新运用所取得的新成效,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也纷纷用较大篇幅对此作了报道。在当今各种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情况下,如何创新做好群众工作,探寻新的群众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新枫桥经验”非常值得江苏一些城市的管理者认真一学。
现在人一般都不知道当年的“枫桥经验”究竟为何物。在上世纪60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浙江绍兴市诸暨枫桥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在1963年听到该经验汇报后不禁叫好,说:“这叫做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后来他又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他在与有关负责同志谈话时特别强调:“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有些媒体把“枫桥经验”视为仅仅是打造“平安中国”和治安管理上的“专利”,这就太小瞧“枫桥经验”的价值所在了。笔者觉得,从江苏的实际来说,新老枫桥经验,至少有两个方面值得江苏的城市管理者好好学习。
首先,要使“矛盾不上交”,最基本就是要学会如何“化解矛盾”。而要做到这一点,官员自己必须“站好位”,必须代表广大群众的利益,而不能成为少数利益集团的代表。新华社今天在报道当今新枫桥经验的主要一点,就是“只要认真听取群众呼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根本上、源头上杜绝和化解矛盾,就能把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当今社会,各种不同阶层和群体的诉求不同,代表各方利益的博弈尖锐存在。就拿这些年社会矛盾最突出的拆迁征地问题来说,说到底,它就是被拆迁征地的群众和开发商及当地政府的利益博弈。有些地方官员,或是为了政绩,或是站在开发商的立场,常常把维权群众视为“维稳对象”,从根本上背离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实,你只要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公平客观的平衡各方利益,一般老百姓都很通情达理。说到底,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了广大群众利益之上,谁就不需要再花大把的财力物力去搞“维稳”,工作起来也就不会本末倒置,达到“枫桥经验”所突出的“减少案件”的效果。
第二,江苏的官员还应该学学“枫桥经验”所突出的“依靠群众办事的好办法”。我们一些官员,尤其是政绩欲望强的干部,往往把自己当作无所不能的天才。到一个新的地方履职,屁股还没坐热,情况还不完全清楚,就开始“指点江山”,搞一些计划不周、准备不足、决策不够科学的工程项目,结果引得群众怨声载道。最近,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在报道江苏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新闻时,列举了南京雨污分流工程的问题。据新闻联播报道,在国庆假期,南京已对涉及到的城管局、住建委、交通、民政等相关部门限期督察整改。
其实,官员做任何事,都不要忘记“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三个臭皮匠还赛过诸葛亮,更何况在数千万的江苏市民中间,不仅有很多的专家学者,更有感受最密切的广大群众。只要动员好群众,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切实履行必不可少的民主和科学决策程序,群众中的真知灼见,绝不会比官员和少数人的“苦思冥想”要差。一句话,谁在工作中依靠群众,发挥了群众的聪明才智,谁就不会工作中栽跟头,犯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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