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习总书记再次发表了“枫桥经验”党的群众路线重要指示,广西临桂县人民法院迅速动员起来,依托审判职能认真学习传承“枫桥经验”,不断提高认识,深化司法为民理念,畅通矛盾化解渠道,探索有助于矛盾在基层化解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1-9月份,该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39件,调撤率为59.1%。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4.78万元;发放执行救助资金2.66万元,切实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
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增强化解矛盾意识。该院紧扣住“就地化解矛盾”这一关键,在“预防”上下功夫。致力唱好“调解三步曲”,即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合力把纠纷调解在成讼前;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尽力把纠纷调解在开庭前;把好诉讼最后一环,努力把纠纷调解在宣判前。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做好思想疏导和涉法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升级,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才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富于创造性。
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该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审判工作作风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要求全院干警从一句话、一个眼神做起,改进服务态度,做到文明办案、文明接访,坚决杜绝久拖不判、敷衍应付、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等现象,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新形象。
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增强司法联动意识。该院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基层人民法庭为龙头,构建法院、乡镇、村三级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网络,建立法院应急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联席会等形式,在对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可能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陆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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