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西站南广场出来,右手边会有一个出租车上客点。但一些特殊时段,在这里待客的出租车并不多。往往乘客队伍十分长,出租车却断断续续才来。
如果不想干等,乘客可以继续向站外走去,500米左右就能到达一个繁华的主干道十字路口——那里总是停着大量的出租车。但这并不意味着乘客能轻松打上车。
不久前一个夜里,《法制日报》记者出差回京,从北京西站南广场出站后打车。在到达这个停满了出租车的十字路口后,记者招手,立马有一辆出租车驶了过来。听说记者要前往望京后,司机说:“你先上车,稍微等一等,我再拉一个顺路的。”
记者说要马上走,这辆出租车径直驶离。接着,有多个出租车司机过来询问,均明确提出了一个远高出实际的价格,拒绝打表。
记者再往前走,看到一辆出租车亮着“空车灯”,于是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对师傅说:“麻烦到望京。”回过头才发现,车上已经坐着一位乘客。
司机立刻发动了车子,对记者说:“不好打车,我把他先送到,然后送你。走四环,给你减20块钱,好吧?”鉴于时间已晚,记者勉强答应。谈话间才知道,在记者上车前,司机和这名乘客发生了争吵。这名乘客上车后,司机走了一小段就停了下来,说要再拉一名客人才走,乘客则怒斥其为“黑车”。
即便给记者减了20元,到达目的地时,记者需要支付的金额仍比往日要多出二三十元。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批准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范,对出租车运营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从规范服务用语,到规范的哥行为、载客要求等,对2008年版本的标准进行了较为细致的修订。
新规范最受关注的,依旧是对于载客的规范,这些规定均直指前文所描述的拒载、议价现象。
“其实这些规定很早就有了,尤其关于拒载的,我刚进公司开出租的时候就有培训。”北京某小型出租车公司司机苏培告诉记者,干出租3年,自己从来不挑客。但他也发现,随着叫车软件的兴起,一些预约车辆为了找到顺路客人,的确存在挑客现象;类似北京西站南广场那样的地方,挑客、拒载、议价现象都十分严重。
北京司机张津男则表示不解。现在公司对这类现象罚得十分严,但却还有部分司机敢挑客、议价。他认为,相关规范应该直接明确惩罚标准,不能让各出租车公司自由发挥,以至有的公司管得松,有的公司管得紧。
在看完记者出示的新规范后,苏培苦笑了一下:“这怎么还是全都约束出租车司机的,如果出租车司机的权益受到侵犯了,要向谁诉求,我觉得这个也必须有相关规定。”
他向记者举了个例子:“这个规范里说不能挑客,但是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经过一些夜店时,常常会看到一个人扶着另一个烂醉如泥的人打车,一下就趴在了你的车盖上。扶着的人把酒醉者推进车里就走了,这个酒醉者连自己住什么地方都不知道,我们怎么拉?像这种情况,我们如果不拉,算不算拒载?拉了以后造成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北京一家大型出租车企业的司机吴天马表达了同样的困惑:“现在对我们的约束很多,但有时候,我们也很委屈。比如,这个规范要求我们用文明语言,我们很客气地和乘客说,‘请系好安全带’,但是乘客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会骂人,有的还会打人,还有的门一开就跑了,说师傅你等我一下我进去接一个人就出来,结果等半小时也不出来了,我们该怎么办,向谁诉说?这类规范也应该更多从司机角度去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苏培自认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合格司机,对于新规范,他认为执行起来完全没有困难。
“这类规范越多,其实我们越欢迎。现在很多出租车公司自己设了很多私规,非常不合理,我认为都应该由这类国家规范取代。”苏培说。
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规定,如果车辆在外面有一单违法,除了缴纳违法罚款外,在公司内部还要缴纳一份罚款。他面临两个选择,或者带车停运培训10天,这意味着他不能拉客却每天要缴纳200元份子钱;如果不接受这个条款,那就“自愿一次性缴纳1000元罚款”,第二天才能上路运营。
“如果我拒载,被罚款1000元,我活该,但是我们每天在路上跑400公里,怎么可能保证一单违法都没有?这样的罚款太不人性了,应该得到规范。”苏培一再强调,除了司机,出租车企业也应进一步进行规范,否则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乘客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