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市作为全省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去年以来推出了城乡一体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受到广泛关注。8月中旬,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谭先振带领有关人员到鄂州市对此项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察看台账、现场观摩、进村入户等形式,并与区乡党政领导、市区部分综治成员及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干部、社区(村、组)网格管理站长、网格员进行了广泛交流。调研结束时,与市委书记李兵、市长叶贤林等交换了意见看法。
通过这次专题调研,我们认为,鄂州市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效果明显,经验可学,是现阶段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举措,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值得全省借鉴推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特点
鄂州市在学习推广宜昌市城区网格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途径,整合面向农村的各种管理服务资源,建立起党政领导、综治牵头、部门支持、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五位一体”(城乡一体、全域覆盖、信息支撑、资源整合、组团服务)新模式。
一是城乡一体。对城市社区、农村分别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若干网格,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类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对城乡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服务管理,推进政府服务管理重心下移和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统筹城乡共同发展、公共服务均等。
二是全域覆盖。将全市320个村以湾、组为单位,划分为3340个网格,每个网格配1名网格员,网格员一般由小组长、党小组长或农村“五老”担任。依托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立村网格管理站,由村支部书记任站长,配1名网格管理站值守员。在区和乡镇分别设立网格管理中心,抽调公安、司法、综治、信访等人员,负责辖区日常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部门联动处理社会事件。在市级层面成立市网格管理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明确5个编制,负责全市城乡网格化管理工作。市区两级财政给每村每年安排10万元经费,其中,25%-30%的经费用于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同时,区、镇两级财政给每一名网格员每月共补助50-60元工作经费。
三是信息支撑。全市共投入2200多万元,搭建了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横向依托市电子政务网,整合公安、房产、规划、就业、计生、医疗、教育等各部门网络资源,纵向延伸到区、乡镇、村,实现市、区、乡镇、村四级社会管理信息对接融合,通过基层网格员及时采集录入各类基础信息,掌握传递各类社会矛盾、民生诉求、治安安全隐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期服务管理打下了基础。
四是资源整合。乡镇网格服务管理站整合了综治、维稳、司法、信访的力量,每站工作人员达到了4-6人。村网格管理服务站依托村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经济组织办公场所,整合了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各种便民利民组织和职能,形成了工作合力。农村网格整合了党小组、理事会及“五老”、志愿者、农村互助组长等群众资源,提升网格服务管理功能,提高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水平。
五是组团服务。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将18家市直单位的33项公共服务项目下沉到村,近期准备再下沉33项。通过网格管理站和网格员为公共服务部门代办事务,为群众代办事宜,推动前台窗口受理和后台职能部门审批有机结合,使居民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对收集掌握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分流处理,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村,难事不出乡镇,矛盾就地化解。
二、作用和效果
鄂州市农村网格化管理试点虽然起步时间不长,并尚在完善、巩固和提高之中,但已取得明显效果。实践表明,这一措施激发了农村社会中的积极因素,是从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深化平安湖北建设的有效举措。
一是发挥了城乡一体建设“融合剂”作用。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缩小城乡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五个湖北”的重要内容。鄂州市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践中,通过网格化有效整合农村“人地物事”,有利于对农村动态化管理、及时性管理、扁平化管理,像管理城市社区一样管理农村,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集,加快推动农村发展建设。
二是发挥了促进农村稳定“减压阀”作用。鄂州市农村网格化管理通过农村网格服务团队走访摸排各类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把服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村组户等农村社会最基本的单位,在第一时间摸清各种矛盾纠纷,在第一现场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诉求反映渠道,搭建了反应更加灵敏的纠纷化解平台,有利于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137起,同比明显下降。
三是发挥了基层组织建设“桥头堡”作用。近年来,一些地区农村空心化明显,有沦为社会管理边缘地带之势,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农村网格化管理通过对网格员的选拔、培训、管理,物建了一批热心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同时,以网格为纽带,调动了网格内党员骨干、“五老”人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加农村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增强了基层活力,巩固了基层阵地。
四是发挥了落实公共服务“直通车”作用。长期以来,一些干部在农村管理中重管理、轻服务的意识根深蒂固。农村网格化管理通过建立“网上超市”,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使一些基本公共服务不出户、不出组、不出村即可办理,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大大方便了群众,克服了农村地区人口分散、交通不畅、服务不便等难题,充分体现了“服务是最好的管理”的工作理念。
五是发挥了现代信息技术“助推器”作用。在信息化社会条件下,科技手段已成为第一资源,信息优势已成为核心优势,谁拥有先进科技手段、占据信息优势,谁就能掌握主动。鄂州市在农村网格化管理中建立网络信息平台,推广运用互联网、物联网、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破除了信息“孤岛”,实现了信息共建共享,充分体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乘数效应,提高了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提升了平安建设的现代化水平。
六是发挥了密切党群关系“连心桥”作用。各级党委、政府通过网格化管理这个平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维护群众权益,引导农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了邻里间生活互动、生产互助、困难互帮、平安互建,党群、干群关系在邻里和谐中不知不觉拉近,党委、政府的威信也在邻里和谐中不知不觉增强。
三、几点建议
鄂州市农村网格化管理试点经验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鄂州市农村网格化管理是个新生事物,也难免存在一些“短板”,主要表现在网格员队伍专业度、稳定度不够;网格管理中心规范化、制度化不足;部门的参与率、网格的利用率不高;网格内的资源配套性、整合性不强。这些,有待在试点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我们建议:
一是推广鄂州经验。在当前农村社会管理亟待加强的情况下,鄂州市农村网格化管理适应了农村地域文化特点,通过要素整合实现了农村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可行性、可塑性。建议省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对鄂州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支持指导和总结完善。建议在今年九月底即将召开的法治湖北建设工作会上,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全省农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学习鄂州经验,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结硬账”的目标任务。
二是纳入“三万”活动。近年来,全省深入开展“三万”活动,解决了农村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等一大批实际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农村发展。但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是营造农村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议在今年全省“三万”活动中纳入“建万格(或筑万格)”内容。
三是积极打造“农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予以重点倾斜,投入不少,但目前整合不够,资源的效用发挥不够充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拟建议请省委农办牵头,省直相关部门配合,以建设“农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为平台,把各级各类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形成整体合力,为农村党员群众提供更加直接、便利、高效的服务。可以选择鄂州作为试点,取得经验以后再在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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