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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两级法院六个转变促军民融合式发展

2013-10-12 15:03: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杨某:本院受理宋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随文发送起诉状副本一份……”在第86个“八一”建军节来临前夕,就现役军人宋某诉许昌县村民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和民事诉状。据悉,这是我市涉军案件统一管辖审理后该法院依法受理的第9起涉军案件。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近年来,许昌市区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依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通过采取“六个转变”,推动涉军维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维军理念方面,我们逐渐由诉讼维权转变为诉外和诉前维权。”市区两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2年7月,作为河南省首批试点之一,许昌市正式成立了魏都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社会法庭。对前往法院立案的涉军纠纷当事人,法院可首先引导其到维军社会法庭做诉前调解;社会法庭调处不了的,则及时转交法院处理。

    为了充分保护驻地官兵和军属的合法权益,同年7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指定自2012年7月起,许昌各县(市、区)的涉军案件,一律由魏都区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按照诉调对接机制,可以调处的涉军纠纷,统一由魏都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社会法庭调处,从此实现了许昌涉军案件管辖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

    在人员安排上,许昌市专门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魏都区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增设4人编制,安排有从军经历、懂法、热心维军工作的同志专职从事涉法维军工作;在维军范围上,也由驻军扩大为包括许昌籍在外服役的军人;在维军服务方式上,则实现了由“点”到“面”的转变。

    为适应部队特殊的管理模式和作训特点,许昌市先后在驻许15个团级以上驻军单位设立维军工作联络站,聘请17名现役官兵为联络员,形成网格式维军服务网络,及时了解军人军属的最新司法需求,以便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此外,我们还在许昌法院网上设立了维军栏目,定期发布维军工作信息和法律政策;建立维军法律政策QQ群,与军人军属网上交流,向维军联络员通报纠纷处理情况,让军人军属少跑路,为不愿透露姓名的军人军属保密。”许昌市两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统计,在过去一年中,许昌市区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军案件9起、涉军纠纷43起,接待来访来电460余人次,解答涉军咨询600多个,追回债务欠款180多万元,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加深了部队与百姓之间的感情。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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