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看到的交通事故审判庭,是目前全国唯一一个入驻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的民事法庭,在这里每天都有4名法官、4名书记员进驻办案。”这是记者近日在杭州市余杭区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采访时获悉的。
据了解,杭州余杭区有效整合公安、司法、法院、保险等部门和社会资源,由综治牵头,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部门协作配合、多机制相衔接的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处新模式,产生了高效快捷、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社会效果。
记者在采访时,旁听了一起正在调解的交通事故。
今年9月20日7时40分左右,在余杭区红丰路,王某66岁的母亲买菜回家路上,被车撞身亡。肇事司机以及王某亲属等正在进行调解。在调解间隙,记者采访了王某。
“您是怎么知道来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处理事故的?”
“交警告诉的。”
“来了以后感觉这种处理交通事故的模式怎么样?”
“很方便!以前我跟朋友处理过有关交通事故,要跑好几个部门好几个地方,现在这个处理中心把我们需要找的部门全都集中到一起,非常方便。”王某说。
主持调解此次事故的是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五年之久的调解员钮建锋。
钮建锋向记者介绍,余杭区交调会人员由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和区司法局相关人员组成,选拔9名优秀协警队员,通过专业培训、调解实践、业务考核后,由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联合发文确认其人民调解员身份,进驻各责任中队;区司法局选派2名调解员,常驻交调会。同时,交警部门通过推荐、培训、考试、资格认定,建立了一支由93名交通协管员组成的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引导员队伍,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补充力量,对轻微事故进行现场调解、快速处理,形成了全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格局。为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区司法局专门设计制作了规范性调解文书、刻制了印章;区人民法院在事故处理中心成立了巡回法庭和诉前调解中心,畅通调解与诉讼的衔接;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了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权益;三家保险公司进驻事故处理中心,进行行业政策引导和保险理赔。交调会与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交通事故一体化服务窗口有机融合,形成引导互补网络,一旦调解失败,及时将当事人引导到巡回法庭,实现有效衔接。
杭州余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金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余杭区结合自身实际,本着“调解优先、化解矛盾,节省警力、提高效率,便民惠民、和谐社会”的原则,成立了余杭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结合余杭区域广阔的特点,在塘栖、良渚、余杭、瓶窑等4个中队设立了调解工作室,选调优秀人民调解员承担调解任务,形成了以区公安交警大队为中心、辐射周边4 个交警中队的交通事故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方便群众及时调解各类交通事故。
在此基础上,由综治牵头,在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设立 “一体化”服务窗口,建立了公安、法院、司法行政和交调会、保险公司集中办公,卫生、民政、检察等部门联动,集事故先期处理、人民调解、物损评估、伤残鉴定、法律援助、法院诉讼、保险理赔于一体,诉调、检调、警调相互衔接的道路交通事故联调联处模式,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难、理赔难、执行难问题在余杭区得到了较好解决。
“余杭区交通事故联调联处模式有效化解了大量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为矛盾纠纷的联调联处积累了经验。”张金康说,在道路交通事故增加一倍多的情况下,全区交通事故信访量从2006年的36件下降到2012年的4件,2013年至今无信访投诉,大大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全区没有发生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闹事、闹访事件。 (张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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