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0月8日公布《上海检察机关加强执法为民工作21条》,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危害民生民利的严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教育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涉及群众根本利益问题的监督力度,坚决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运用检察建议、检察公函、工作通报等方式,积极参与创新社会管理。
(记者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