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 熊正
新媒体时代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在实践中得出三点体会。一、树立新观念,认清“大势所趋”。认识到新媒体时代是大势所趋,人人都是“自媒体”,明确要求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形象,事事不可轻忽”,“人人是宣传主体,处处是宣传阵地”的理念,深入思考如何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优势、特点为检察工作的宣传发挥作用。二、开辟新途径,做到“顺势而为”。在巩固传统媒体主阵地的同时,开辟深入宣传的新领域,使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畅通检民联系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广泛、互动性强”等特点和优势开展检察宣传。三、解决新问题,实现“乘势而上”。通过定期开展讲座培训及案例分析等形式,强化对新媒体知识的学习和运用,让干警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了解涉检舆情爆发点、风险点、引导与处置的方法等内容,不断提升干警信息运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解决“有效途径”和“有价值题材”的问题,加大对检察工作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检察新闻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