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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议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

2013-09-30 08:43: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人大立法 

安徽审议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

国企高管须晒职务消费账单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近日对《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草案对国企厂务公开事项作了特别规定,要求中高级领导的职务消费、业务招待费、出国出境费等支出必须“晒单”,接受职工监督。

厂务公开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草案对公开的共性内容作出一般性规定,包括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等多项内容。但考虑到不同企业具有不同产权特性,草案还单列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必“晒”项目,把职工关心的热点和廉政建设的焦点作为重点公开内容,其中包括企业中级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任用和调整情况,企业中高级领导人员薪酬、职务消费和兼职情况以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等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果。

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主要途径。草案鼓励在闭会期间,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联席会议以及单位内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公开。除了在企业一级进行公开外,还应当在分公司(分厂、车间、区队)、班组进行公开。对于职工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企业应该在三十日内给予答复或者说明,需要整改的,应当采取措施整改,并在三十日内将整改结果公开,以防止“反馈意见无人管”的现象发生。

(记者 李光明)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