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依法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建设,经报请省委同意,该院党组决定今年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据了解,今年1~8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381件440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5件,占立案件数的43.3%;县处级以上要案32人(包括地厅级1人),占立案人数的7.2%。所立查的专项工作案件440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18.4%,而在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全省检察机关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433人,仅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5.8%。
据介绍,广东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严肃查处了一批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从危害对象来看,这批案件涉及土地、水、大气、林业资源等多种领域;从危害手段来看,表现为违规审批、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多种形式;从危害后果来看,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造成了大面积土地被损毁、主要河道被污染,大量尾气超标车辆上道通等严重后果。
省检察院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关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要求,在专项工作中坚持既“打苍蝇”,更要“打老虎”,抓住民生热点、舆论集中点、社会关注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集中力量再立查一批有影响的国家工作人员危害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以执法办案的成效体现检察机关开展专项工作的决心和声威。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进民生,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广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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