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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用执法温度提升民生温度

2013-09-26 08:53: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绍兴市:兄弟院前来参观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 

    绍兴市检察院:“网上检察”很给力

    “谢谢检察官,你们的网上接待很给力。”前不久,江苏省昆山市一家公司破产管理方在绍兴市检察院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平台上发帖,对该院的在线接待大加赞扬。

    据介绍,该公司曾为股东张某的几笔巨额借款提供担保,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后,该公司被破产清算,公司破产管理方不服该民事判决,以适用法律错误、原审程序错误、证据存在瑕疵等为由,向绍兴市检察院提出申诉。

    考虑到路途相对较远,公司破产管理方试着向绍兴市检察院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反映情况,进行了网上申诉。在线接待员受理网上申诉后,及时将相关申诉材料分流给民行部门办理。

    经过审查,案件虽然不符合抗诉条件,但结合该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检察机关从中立案查处了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冯某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企业、个人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提供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近70万元的案件。通过办案,该院也为昆山市的公司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该院在线接待人员及时向该公司破产管理方反馈审查和处理结果时,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2011年1月,绍兴市检察院率先在浙江省检察机关中设立了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检务接待中心以“倾听呼声、服务群众、公正执法、化解矛盾”为宗旨,开设了“检务公开”、“网上举报”、“在线接待”、“案件查询”等在线互动6大板块,同时确定了2名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行及在线接待工作。

    据介绍,该院检务中心“在线接待”平台开通至今,接待网民1.3万余人次,其中接受网民举报406件次,对反贪反渎工作起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到该院参观检务中心的人民监督员周能兵认为,这种网络表达诉求的方式具有开放性与无障碍性,既安全又便捷,这是受到广大网民的充分肯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越城区:家长陪同不起诉未成年人接受约谈 

    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嫌疑人的户口落实了

    “您儿子的户口申报材料已经交给公安部门了,应该这几天就能办下来,您放心吧。”“太谢谢你们了,19年了,我儿子的户口终于有希望了。”这是6月28日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徐倩与犯罪嫌疑人宋某父亲的一段对话。

    今年3月底,该院未检科在审查起诉宋某涉嫌盗窃一案时,发现宋某的案卷材料上显示其为绍兴本地人,也有具体的出生日期,但户口却至今未上,这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

    经过调查发现,宋某的户口因历史原因至今没有申报。“我没有户口,办不了身份证,也找不到工作。”在讯问中,提到作案动机,宋某低着头,轻声告诉办案检察官。

    如果嫌疑人的户口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不利于对其进行教育改造,其刑满后也难以回归、融入社会。另一方面,为了对其进行正确定罪量刑,办案检察官随即展开工作,进一步核实宋某的出生日期。

    该院未检科主动与羁押宋某的绍兴县看守所及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协调,为宋某父子作了亲子鉴定,并走访当地村委会、学校以及宋某的邻居、老师等,进行情况了解和证据收集。就在这时,徐倩发现宋某父亲提交的宋某出生年份为1994年,与法院之前认定的1995年不同。如此推算,宋某今年已满19岁,不再属于未成年人。带着疑问,徐倩找到宋某的父亲,他说宋某的爷爷、奶奶一直说孩子是属猪的,他也没有计算过,但可以非常确定孩子是1994年出生,有他与宋某母亲的结婚证和宋某外公的书面记录为证明。经过一番周折,情况总算被弄清楚,确定宋某的真实出生时间为1994年。该院又向市档案馆、市便民中心等调取了相关证明材料,最终使宋某的父亲得以顺利提交户口登记申请。“谢谢你们,以前是我错了,我一定努力改造,好好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得知自己的户口问题终于得到解决,宋某流下了忏悔和感动的眼泪。

    “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并从有利于教育改造的角度,做好相应的帮扶指导工作。”该院未检科负责人说。

    据了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该院积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一律分案处理,分案起诉,切实保障其诉讼权利。今年以来,该院已对4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犯罪记录封存工作,并通过对案件材料统一归档、封存,严格防止未成年人案件信息泄露。

上虞市:检察官在建设工程一线开展预防 

    上虞市检察院:打响建筑工程同步预防品牌

    6月25日一大早,上虞市检察院滨海检察室的冯巨绩就赶到了滨海新城管委会会场,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关于绍兴滨海新城九一丘小三改工程的招标会。老冯到场后,立即开始对竞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该检察室此举有效遏制了竞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对建设工程进行同步预防,是该院滨海、崧厦两个派驻检察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刚性职责的又一重要举措。“检察室如何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作用,是成立之初我们就在考虑的头等大事。”该院检察长周慧娟介绍,“滨海新城开发不久,政府投资巨大,工程项目繁多,开展工程同步预防很有必要,我们正在努力打响工程同步预防这一品牌。”

    2010年底,滨海新城检察室一成立,就开始了政府性投资重点工程职务犯罪同步预防的积极尝试。通过与滨海新城管委会联合出台《关于在滨海新城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实施细则》,健全工作机制,构建起预防工作框架。检察室主动介入,通过抓好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重点环节的预防,将警示教育渗透到项目立项审批前后、招投标前、招标工作完成后、项目建设开工前4个环节,从源头上对重点工程实行了有效监督。目前为止,该辖区未发生一起因工程上马而引发的职务犯罪,达到了“工程优质,干部安全”。

    检察室“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服务不替代”的做法,受到了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好评。滨海新城管委会一位负责人说:“滨海检察室的预防措施把准了重大工程建设的脉搏,我们欢迎这样的监督。”而崧厦镇的村干部则表示:“自从我们的村级工程有了检察室的备案预防,群众议论少了,我们建设新农村的信心更足了。”

诸暨市:在非公企业建立预防服务点 

    诸暨市检察院:开庭,在企业礼堂进行

    近日,一场庭审在诸暨一家大型上市企业的礼堂举行。被告席上的叶某是该集团业务员,而观看庭审的是叶某的同事和集团领导。叶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诸暨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让员工直面被检察院指控的场景,其震撼和警示是不言而喻的,这比我们企业自己上再多教育课都管用。”庭后,该企业负责人说。

    作为全国百强县之一的诸暨市,人口众多,民营经济发达,非公企业比重大。选择挪用资金等经济类犯罪案件,联合法院到企业开庭,通过现场庭审活动,引导企业员工学法、守法、用法,是诸暨市检察院引导非公企业合法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

    去年3月,诸暨市检察院与拥有众多下属企业的万安集团联合,设立了“预防非公企业职务犯罪工作服务点”,开始了试点工作。

    该院以基层检察室为触点,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在企业园区内专门开辟了法治宣传栏。结合办案实际,该院还收集整理了近年来当地发生在企业中的近百件典型案件,编撰了涉企案例汇编,用员工身边的故事讲解身边的法律,受到企业的欢迎。

    商业犯罪是企业头痛的老大难问题,诸暨市检察院对相关风险岗位职工加强了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建议。如,为预防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该院建议相关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保密协议、加强保密培训等,收到良好效果。

    该院还联合各个镇乡的纪委、行业协会等,通过定期走访、谈话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非公企业的指导和引导,促使非公企业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开展这项工作以来,有3件涉企经济案件经诸暨市检察院监督后,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如果把检察工作比作手,我们不是把一只手伸进非公企业干涉它正常运转,而是用两只手帮企业扶正方向盘,督促它沿着法律轨道前行,既不碰触法律禁区也避免受到非法侵害。”该院检察长戴建华这样理解他们的工作。

嵊州市:派驻黄泽镇检察室与村民联络紧密 

    嵊州市检察院: 《检察官日记》的几个片段

    2011年3月24日,晴。今天接待光明村村民魏义金,发现他反映的案子确实存在判决瑕疵,建议他走司法途径,而非信访形式。

    2012年2月2日,晴。魏义金告诉我,我院民行科科长准备建议绍兴市检察院抗诉,这真是个好消息。

    2012年11月23日,晴。又接待了村民魏义金,老人精神状态非常好,绍兴市检察院确认将提请省检察院抗诉,老人离胜利又近了一步。

    2013年3月20日,雨。告知魏义金案件省检察院已提起抗诉了,闻讯赶来的魏义金眼睛再一次湿润了:“乡镇检察官就是我们农民的贴心人!”

    在嵊州市检察院派驻黄泽检察室主任王军的《检察官日记》中,记者摘录了检察官接待魏义金的几个片段。

    今年78岁的嵊州市黄泽镇光明村村民魏义金,现在几乎每周都要到黄泽检察室坐一坐,向王军咨询、沟通一下自己官司的进展情况。

    事情要追溯到1987年,魏义金从村民王六灿手中购买了两间住宅。不久,王六灿的兄妹却以财产分割不公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为兄妹共有。在利害关系人魏义金未到庭的情况下,一审法院判决王六灿卖给魏义金的房屋为王六灿兄妹共同所有。对于王六灿与魏义金的买卖合同,判决书称因“魏义金未向法院主张权利,且该买卖行为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本案不予处理。”王六灿不服上诉,二审亦在魏义金未到庭的情况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明明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成了别人的财产,气愤难平的魏义金开始了他的漫漫信访路,但却一直徒劳无果。“2011年3月,我到检察室,是检察官王军接待的。”魏义金说,让他喜极而泣的是,不久,王军就告诉他,绍兴市检察院已经立案,马上就开始调查。目前,该案已由浙江省检察院向浙江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抗诉的理由是:判决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程序不当,致使判决结果错误。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要不是检察官帮我走司法维权这条路,我现在还像无头苍蝇四处上访呢!”魏义金说。

    据介绍,今年2月,黄泽、甘霖两个检察室建立了检察官联村制度,推出了“检民联系卡”,随时随地答疑解惑,化解矛盾纠纷。采访中,不少村民告诉记者:遇到法律问题,拨通“检民联系卡”的联系电话就可以咨询,太方便了!

新昌县:耐心向来访群众释法说理 

    新昌县检察院: 信访老户真的变了

    9月13日,洪昌海带着妻子和3个月大的孩子赶到新昌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潘晓黎的办公室,他们送上中秋节的祝福,还和潘晓黎聊起了今年的经营情况。洪昌海感慨道:“没有检察院的帮助,就不会有我现在幸福的家庭。”

    洪昌海曾是县里出了名的信访老户。事情还得从1998年说起,洪昌海因为指使女朋友将一名嵊州人骗到新昌,并进行敲诈,被新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变更罪名,以涉嫌绑架罪提起公诉,洪昌海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6年6月,洪昌海因病被提前释放。出狱后,洪昌海以检察院起诉时改变罪名以及罪名定性错误为由,不断上访。后来,洪昌海在新昌县法院信访过程中,因持刀追砍法院干警被判刑。第二次刑满出狱后,洪昌海继续到当地法院、检察院和上级有关部门上访。

    回忆起与洪昌海的第一次见面,潘晓黎至今印象深刻。那是2008年4月,潘晓黎调任控申科长还不到半个月,突然办公室闯进两个人,走在前面的洪昌海迫切地对他说:“检察官,能不能借我300元钱?”紧跟其后的人大声嚷嚷着:“身上没有一分钱,还敢这么远从金华租车到新昌来?”原来,那天是洪昌海第二次刑满释放后的第一天,从监狱出来后,前往汽车站的路上他钱包被偷,归心似箭的洪昌海直接从金华打车到新昌。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洪昌海一直借不到钱,出租车司机怕他逃跑寸步不离地紧跟着。得知原委后,潘晓黎付清了车钱,还给了洪昌海吃饭的钱。从那天起,潘晓黎和这个信访老户打上了交道。

    潘晓黎仔细研究了洪昌海的案件,他发现案件定性并没有错,关键在于洪昌海心里的疙瘩始终没有解开。而解开这个疙瘩的关键,在于解决洪昌海的实际困难。

    经新昌县检察院申请,在该县政法委的牵头协调下,洪昌海领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款。同时,该院还主动帮他寻找适合他的致富之路。见他屋后有一大块竹园子,该院检察官建议他办个土鸡养殖场,还联系技术人员对洪昌海进行培训。

    有了经济收入,洪昌海娶妻生子,生活渐渐稳定下来。他开始对自己过去的行为进行反思,开始渐渐走出对立情绪……“,洪昌海这4年的变化,让我深切地感受到,只要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就一定能够赢得理解、信任。”潘晓黎说。

    (文字统筹: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史建发 胡妮娜 刘晓雯 胡成英 胡鹏程 何益明 杨利东 袁凌志)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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