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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拘留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2013-09-24 10:24: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江苏全省拘留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

一年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44起,调处成功率达70%

2012年4月,江苏省公安厅监管总队针对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中涉及社会矛盾类问题大量增多的状况,率先部署开展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经过1年多的探索实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省拘留所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44起,成功化解2420起,调处成功率达70%。

创新管理理念

把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做好被拘留人员的矛盾化解工作,既是有效保障拘留所安全文明的需要,更是公安监管部门立足本职服务和谐稳定工作大局的客观要求。

省公安厅厅长王立科要求全省监管部门切实转变理念,大胆探索创新,努力把拘留所打造成展示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4月中旬,省厅召开全省拘留所工作座谈会,对矛盾化解室的设置、矛盾化解工作流程等提出统一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普遍成立了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强力推动矛盾化解工作。省厅监管总队坚持每月通报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其作为拘留所等级评定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建立长效机制

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目前,江苏省66家拘留所全部设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把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民警安排到矛盾化解工作岗位,形成了良好的保障机制。

各地对矛盾化解的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和完善,总结出“排、评、调、访”四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2012年以来,全省拘留所及时处置被拘留人员企图自杀、绝食、闹监等事件80余起,确保了拘留所持续安全稳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拘留所民警矛盾化解工作能力水平,各级监管部门建立了培训交流机制。全省共举办拘留所所长培训班4期,开办矛盾纠纷化解和心理疏导方面的讲座247场,98名民警拿到国家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探索科学方法

最大限度提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能

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江苏省各地拘留所积极探索实践,提炼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是说理教化法。今年7月20日,灌云县村民曹某以要补偿为由,阻碍村委会排涝工程,被行政拘留后的曹某扬言,出所后将继续阻碍施工。灌云县行政拘留所民警立即找曹某谈话,阐述了矛盾纠纷案件的严重危害性。经过教育疏导,曹某认识了错误,并表示不再鲁莽行事。

二是真情感化法。南京市拘留所被拘留人员叶某因对司法拘留裁定不满,入所后以绝食、撞墙等方式对抗管教。所领导每天找其谈心,并针对其体弱多病的情况,请专家来所会诊,使其思想受到触动,主动认错道歉。

三是帮扶转化法。因拒不履行债务而被拘留的冯某,入所后情绪低落,常州市拘留所领导主动与其谈心,了解到其因儿子生病住院导致无法偿还债款后立即与债权人沟通,同时安排家属来所会见。在家人的劝导下,冯某当场表示服从判决。

四是心结消化法。因吸毒被拘留人员黄某,入所后一直对告发自己的父亲心怀怨恨。扬中市拘留所管教民警通过谈话教育得知其跟姐姐感情较深,通过黄某姐姐做工作,黄某父子俩在拘留所里冰释前嫌,家庭矛盾得到化解。

(通讯员 潘建良)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