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江苏

宿迁全部司法所垂直管理

2013-09-24 10:00: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日,宿迁市111个基层司法所统一更名为“某某县(区)司法局某某司法所”。至此,该市司法所管理体制全面理顺到位。

    5月7日,宿迁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决定将基层司法所调整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长、副所长和司法干事的任免与调动,由县(区)司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办、湖滨新城社会事业局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每个司法所配备不少于2名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不允许挤占或挪作他用。7月16日,宿迁市“两办”又专门召开由组织、政法、人事、财政、编制、督查、司法行政等七部门共同参加的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协调会,联合下发《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就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所涉及的组织保障、基础保障、经费保障等一系列具体事项进行研究会办,并落实具体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推进时间表。9月13日,全市111个基层司法所统一进行更名挂牌,全部实现“垂直管理”。(记者 郑弋 通讯员 胡刚 程遥)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江苏宿迁法院在服务经济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
·江苏宿迁宿豫公安局结对帮扶753名特殊儿童
·江苏宿迁宿城法治文化建设“村村通”
·江苏宿迁法官建议引发“蝴蝶效应”
·江苏宿迁知产审判引导企业创新转型
·高考后 宿迁交警上门看望女孩一家

·高考后 宿迁交警上门看望女孩一家
·江苏宿迁宿城:两份告知书降低信用卡诈骗案
·江苏宿迁紧盯审判抓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