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目标引领 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
上海市检察院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徐金贵
近年来,上海市检察院机关坚持把组织要求、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作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通过目标引领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突出组织要求的政治性。坚持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放在创建工作的首位,通过组织政治培训、开展经常性主题党日活动,把理论武装贯穿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全过程。坚持不间断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警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成为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二是把握岗位需求的专业性。建立健全按需施教、因人施教、分层分类施教的培训模式。围绕上岗需要举办新招录人员初任培训,组织新进军转干部法律基础知识培训,开展紧贴法律业务工作实际的“套餐式”全员培训。围绕检察工作专业化要求,积极开展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上海检察业务专家的评选、复审工作。围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开展专题培训。如修改后刑诉法通过不久,我们采取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学习培训。
三是着眼个人发展的前瞻性。坚持做到单位发展与个人职业发展的有机统一,积极支持和鼓励检察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攻读在职硕士、博士学位,积极实施专业人才“500工程”,采取分类培养、定向打造的方法,加快培养500名金融、知识产权、网络犯罪、心理学等紧缺型人才,努力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提供检察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