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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院长:拉近代表与法院的距离

2013-09-23 13:57: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述元

  法周刊:张院长,您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对此次最高人民法院邀请12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活动,有何评价?

  张述元:这次全国人大代表异地视察法院活动,是最高人民法院创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重大举措,是人大代表多角度、深层次、直观性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的重要形式。此举有效搭建了人大代表与人民法院相互沟通的新桥梁,开创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新渠道。

  这次全国人大代表龙江行活动内容十分丰富,不仅检验了黑龙江法院的工作,而且帮助总结了审判工作经验,增进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特别是使黑龙江法院直接倾听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收获了高质量的现场指导,这对于推动黑龙江法院工作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法周刊:据了解,近年来,黑龙江法院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请问具体有哪些做法?

  张述元:近几年来,全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

  建立了分级定向结对联络制度。从省高院领导班子做起,建立起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代表委员的“一对一”定向分级结对联络制度,采取集中座谈与个别走访相结合的形式,了解代表意见。

  建立了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执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出席法院重要会议、重点调研,参与审判专家评选及业务考试监考等重大活动,定期编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专刊》,及时向代表委员寄送重要文件及法院工作信息简报。

  建立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关注事项、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归口办理、统一交办、分级负责、跟踪督办、沟通反馈等工作程序和方法。

  建立了执法监督员制度。邀请部分代表委员作为全省法院的执法监督员,通过“直通车”的方式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建立了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法办案制度。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参加听证、见证执行等,增进代表委员对执法办案的理解与支持,积极打造第三方评价司法的新平台。

  建立了与我省人大、政协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省人大、政协机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法院监督联络工作的支持。

  法周刊:此次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对黑龙江法院代表联络工作将有哪些促进推动作用?你们将如何加强改进这项工作?

  张述元:此次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活动,为我省法院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工作树立了可仿可学的榜样,提供了现实有用的范本,对于我省法院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省法院将在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同时,要在三个方面继续加强代表联络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周强院长关于“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监督联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重视代表联络工作,突出联络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结合黑龙江实际制定和落实联络措施。

  二是创新联络方式。借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异地视察法院活动的做法,与省人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我省的全国和全省人大代表异地视察法院工作,增进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三是推进整体联动。牢固树立全省法院“一盘棋”思想,健全对上强化配合、对下强化指导、分层明确责任、一体推进落实的联络工作新格局。(记者 吕爱哲 冯 莹 通讯员 刘东海)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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