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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纪实

2013-09-23 10:09: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便民获认同 公开赢公信

  ——浙江海宁法院践行群众路线纪实

  只有心怀深厚的群众感情,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真切的司法关怀,才能从当事人的理解与信任中赢得司法公信。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从增强群众观念、培养群众感情入手,从完善创新司法便民亲民的举措做起,成功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护民爱民司法服务品牌。

  两地双服务

  提高群众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法院工作必须牢牢坚持群众路线,通过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司法行为所体现出来的群众感情,慢慢积累起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赖。”海宁法院院长李斌谈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说。

  为让干警下基层、接地气,倾听群众呼声,海宁法院坚持以党建促队建,开展了一系列服务群众的活动。仅今年上半年就走访群众36批次,化解复杂纠纷40余起。

  海宁法院拓展法官深入群众的方法和途径,实行“一员双岗”制度,开展党员法官“两地双服务”活动,让每一名法官到居住地、成长地报到认岗,利用业余时间为社区、农村提供法律服务。

  “章法官,你现在有空吗?我们社区25幢3楼住户的卫生间渗水,造成了楼下住户的损失,双方正在吵架,你能来帮忙协调一下吗?”“裘法官,我们村里有一对没有办结婚证的夫妻要离婚,你看该怎么办法律手续?”自“两地双服务”活动开展后,法院干警经常能接到类似这样来自社区、村委的求助或咨询电话。

  程序为便民

  彰显人文关怀

  近年来,海宁法院把司法便民落实到办案执行各个环节,畅通快捷诉讼渠道,用心传递司法温暖。加强窗口服务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立案信访窗口的接待场所环境,当事人休息室、饮水机、电子屏幕诉讼指南、免费急用电话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在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中层干部为来院群众提供诉讼指导,尽最大可能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服务。

  “前天我还在为如何去法庭开庭发愁呢,感谢法官上门开庭为我们调解案件。”今年5月30日,一离婚案件的被告吴某在庭审结束后连声感谢。被告吴某因交通肇事造成身体高位瘫痪,除了意志清醒、头部可以转动外,身体的其他部分都失去了知觉无法动弹,日常起居主要由其母亲照料。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院袁花法庭对案件实行上门立案、上门开庭。

  为做好司法便民工作,海宁法院充分利用小额诉讼、简易程序、巡回审判等法律规定的便捷制度。新民诉法实施后,今年1至8月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纠纷18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1.21%,审结的10417件案件平均每件用时仅为23.56天。结合海宁市地域狭长的特点,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在辖区设立了14个巡回审判站点,构建起覆盖辖区的巡回审判工作网络,并立足巡回审判点,开设“假日法庭”、“午间法庭”、“校园法庭”,就地审理消费者权益、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在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的同时,扩大法制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378次,举办各类法律讲座15场,受教育群众达1550余人次。

  与程序便民相比,实体上的司法关爱显得更为重要。但法律条文是刚性的,这需要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原则的条件下充分体现司法温暖。为此,该院不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创造各种条件让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参加社会实践,增加社会阅历,增强对社会风土人情的体验,努力使每一份判决做到法理、情理、道理的有机统一。

  实行六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作为全省首批“阳光司法优秀法院”,海宁法院围绕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机制,阳光运作审判权。通过有计划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参观法院办公场所、旁听典型案件、与法官座谈交流,拉近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消除人们对法院工作的陌生感。2012年以来,该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29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学生等900余人参与活动。

  为方便群众监督,海宁法院投资建设了23个数字法庭、开通法院门户网站和案件互联网查询系统。群众可以随时来法院参加案件旁听,当事人可以随时从网上了解案件的审理进程。实行案件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开展常态化的失信当事人电子化曝光活动,多措并举加大司法公开的方式、范围。建立人大代表“庭审观摩”和“陪执”制度,邀请人大代表亲临现场感受并监督法院工作。实行特约监督员案件回访制度,对已结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强化事后监督。今年年初,海宁市人大代表孙亦飞调研法院信息化建设后感慨地说:“司法公开制度与现代电子技术的有机结合,让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监督权有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针对传统司法拍卖暴露出来的问题,海宁法院努力做好网络司法拍卖这篇新文章。今年3月29日,该院在互联网以1.59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卖了一家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为当事人减少费用支出100万元,社会反响良好。网络拍卖既有效防止了传统拍卖领域可能出现的串拍、暗箱操作等问题,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负担,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举措。对于海宁法院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作出批示予以肯定。(郭百顺 何素静)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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