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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启动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心理康复研究项目

2013-09-22 17:09: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2013年9月18日上午,在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心理咨询室,北京高校心理咨询研究会副秘书长、全国第一条心理咨询热线“雪绒花”创办者、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聂振伟,正在为25位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监管民警讲授我国心理干预事业的发展历程。聂教授首次来到监管场所为民警培训授课,标志着市公安局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开发的软科学项目《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心理干预机制的研究与建立》正式启动。

众所周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容易产生心理问题和心理疾患,对其身体健康和监管安全都有相当负面的影响。研究表明,犯罪嫌疑人中存在精神障碍及心理问题的几率是一般人群的2倍以上。约有20%的犯罪人员有各种心理疾病,70%的健康水平低于正常,是心理疾患的高危群体,少数犯罪嫌疑人在重大的应激性事件当中,可能产生心理危机事件,如自杀、自残等;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强烈的抵触和反抗心理支配下,可能发生暴狱或逃脱事件。

据悉,201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明文规定,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服刑、被依法拘留、逮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也进一步强调了监管场所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的重要,提出建立健全心理干预机制的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探讨适用于监管场所的犯罪嫌疑人心理危机干预方法,及时筛选有心理问题和心理疾患的在押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对于保障被监管人员身心健康、保证监所安全具有积极作用,成为新形势下提升公安监管工作软实力的必然需求。

据了解,市公安局于2010年开始分批对监管民警进行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培训,目前,已有108名管教民警取得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此次,市公安局与北京师范大学积极合作,准备利用三年的时间, 采用培训、实操、督导、评估等方式,构建一支覆盖全体管教民警,能够有效干预被监管人员心理危机的专业化队伍,搭建起包括高端团队在内的三级心理咨询平台,使心理干预成为日常管教工作的有效手段,确保被监管人员在押期间心理健康,以阳光的心态面对刑事诉讼活动,为顺利回归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