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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法院“五方面”切实加强“为民司法”工作

2013-09-22 16:12: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为民司法,是法院干警的宗旨理念,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的具体实践,格尔木法院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落实司法为民紧密联系起来,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问题为突破口,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在加强法院“窗口”建设方面,大力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诉讼。设立导诉室、当事人休息室,立案大厅采用“柜台式”办公方式,为诉讼群众准备了各种诉讼文书样式、诉讼指南材料、饮水机和笔墨纸张,并加强诉前指导、诉中释法、诉后答疑工作,使立案大厅较好地发挥诉讼引导、审查立案、庭前调解、查询咨询、信访接待等作用。

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关于信访工作五项制度,强化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院长一把手负总责,包案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四定一包”工作机制。对每一起信访案件坚持“三个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解决,信访人息诉罢访。截止目前,法院共花费16多万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妥善处理督办信访案件2件。

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方面,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保护老人、妇女儿童、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截止目前,共为困难群众缓交诉讼费41件23.56万元,免交财产担保案件28件497.27万元。

在开展巡回办案方面,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考虑,对于远离市区的农牧民,特别是年老、疾病、伤残、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尽量做到巡回调解、巡回审判,以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我院干警克服各种困难,广泛深入到郭勒木德镇、大格勒乡、乌图美仁乡等地开设“巡回法庭”5场,为那里的农牧民提供法律咨询,答疑释惑,解决了一批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难题。

在加大执行力度方面,以清理执行积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受理执行案件192件,审结142件,执结率74%。通过“五定一包”工作机制、采取强制执行、加强流程管理监督等措施,提高了司法权威性,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文\王金柱)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