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一些常委委员建议,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预算的执行监督,提高预算的管理水平。
“根据预算法,预算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变动。我8月中旬参加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审议了地方去年的决算报告,看到预算变动比较大。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只有预算编制科学,最后的变动才会比较小,才能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王明雯委员说。
王明雯建议,要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规范的、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考虑西部贫困地区的实际,取消民生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
冯淑萍委员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有一个亮点,就是对问题不藏着掖着,指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预算约束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法明确规定,预算一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不得改变。这个问题一定要注意。今年编制预算,要把明年即将发生的预算考虑充分。另外,目前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应规范管理严格财政监督
近日,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有常委委员建议,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罗亮权委员认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严格财政监督,并形成制度。特别是超出预算方面的开支应该先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然后再开支。现在往往是开支以后,到11月份再到人大常委会说要调整预算,结果是钱都用了,不批也得批了。另外,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债务的清理,特别是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超越阶段可承受能力,大量举债、搞形象工程,摊子铺得比较大、债务比较多,这种现象是存在的。在财政增收问题上,有的地方存在“财政空转”,还有的收“过头税”,这些现象报告都注意到了,关键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制止。要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抓好建立厉行节约制度,规范“三公”经费开支,提高透明度。在支出方面,要把改善民生工程作为重点,加大农业、水利建设支出和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支出,进一步改善民生。
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
近日,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有常委委员建议,要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
姚胜委员建议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尽快做到将所有的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姚胜说,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要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落实这个要求有一个前提,就是首先要有全口径的预决算,要编制出来才好加强对其进行审查和监督。现在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正在做这件事。这个工作要抓紧,如果全口径预决算没有编制出来,人大加强审查监督就没有对象。要注意把地方性的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现在地方债的问题比较大,当前审计部门正在对全国的地方债进行全面审计,要根据审计情况进行规范,最终纳入预算管理,纳入各级人大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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