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湖南率先成立了全国首个省法律顾问团,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南省司法厅获悉,成立近两年来,法律顾问团中的律师顾问们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有所作为”的基本思路,紧扣湖南省情积极履行职能,在参政议政、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促发展、服务和谐等各方面频繁出彩,留下了一串精彩的亮点。其释放的职业正能量不仅使律师赢得了各方的好评和肯定,也使得今年来湖南新一届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数比例大幅提高,形成了律师代表委员积极参政议政的良性发展局面。
律师发力 建言献策党政
全国首个省法律顾问团运行两年亮点层出
“2011年9月16日,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聘请了38名省内国内和香港、国外知名法学专家、执业律师成立了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湖南省法律顾问团办公室主任刘浩告诉记者,2012年4月18日印发的《湖南省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是专门为湖南省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为治湖南建设和省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根据需要协助处理有关重大涉法事务。
据悉,由于这是全国首个专门的省法律顾问团,当时湖南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成立近两年来,法律顾问团积极组织引导律师担任信访部门法律顾问、安排律师信访值班、参与领导接访、参加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法律论证、参与政府处理突发事件、做好重大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参加调解等多种形式,切实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推动了社会矛盾的解决。”据刘浩介绍,如今湖南14个市州都已成立了法律顾问团或聘请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各市州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已有320余家、县(市区)党委、政府及乡镇党委政府已有近200余家、政府工作部门已有1100余家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或聘请法律顾问。
为推动经济发展,顾问团里的律师顾问们通过参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民情民意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经济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城镇建设、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的部分环节,特别是合同审批等法律事务,坚持在参与中建言,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出力。针对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工业经济、农村经济、个体私营经济、就业创业、文化产业发展、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等课题,律师顾问们积极开展调查、视察和考察活动,现已提交调研考察报告、专项建议近100篇。
2012年下半年,湖南省法律顾问团组织省法律顾问重点围绕湖南省文化产业集群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涉外经济法律问题、中部地区场外资本市场建立以及保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顺利实施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其中,翟玉华律师等几位省法律顾问形成的《关于为我省境外投资企业构建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议》,得到了湖南省领导及省直单位的高度重视。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对翟玉华顾问《关于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刑事诉讼法>顺利实施的建议》做出具体批示,要求省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友志则对黄辉明顾问的《关于制定湖南省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建议》做出了具体批示,充分肯定了黄辉明顾问课题研究成果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落实该专题建议。
“此外,律师顾问们还积极参与个案处理,为一些重要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谋咨询。”据湖南省律协副秘书长鲁纪文介绍,2013年6月14日,湖南省台办按照湖南省委副书记孙金龙的指示,请湖南省法律顾问团对湖南省六个涉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湖南省法律顾问团组织戴志坚、翟玉华、高向荣、李德文、薛宏志等五位省法律顾问全力协助,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戴志坚等五位省法律顾问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不讲条件,不计报酬,推开其他所有的工作,专门腾出时间认真查阅案卷,分析相关案情,从政治高度和法律的角度全面把握,妥善建议,迅速出具了详细缜密的《法律意见书》提供给湖南省台办,为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审慎处理涉台重大问题和案件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为积极正面做好对台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
能量释放 职业优势彰显
湖南律师“两代表一委员”比例大幅提高
“作为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法律运用水平,清楚知道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依法行政和依法裁判活动中如何运用法律以及对法律的理解程度,同时能深刻体会到不当适用法律对社会造成的痛苦和伤害。这些为律师参与各级人大和政府的各项立法和规章制定工作提供了天然的基础,能为人大和政府立法提出专业又符合社会实际的法律意见。”据湖南省律协秘书长周爱梧介绍,两年来,湖南省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大量的立法工作,其职业优势在不断彰显和释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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