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1年东城区积极开展争创“北京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以来,建国门、北新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19家人民调解组织先后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北京市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的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创建工作已经展开,总体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高度重视,做好筹备工作。各街道高度重视,积极在辖区内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都参与到规范化创建活动中来。据统计,全区共有16个街道的24家人民调解组织申报,占全区调解组织总数的12%。尤其是东四、建国门、东直门、景山等四个街道积极踊跃创建申报,均有两个以上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建国门街道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照创建标准,对辖区各人民调解组织的组织、队伍、制度等各项建设进行了细致梳理,并为辖区所有调委会制作更新公示牌,做到辖区未评选调解委员会100%申报。
二是认真落实,巩固基础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单位按照《关于深化创建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活动的工作方案》(东司发﹝2013﹞6号)规定的创建标准,坚持“规范一个申报一个、建设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根据人民调解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结合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辐射全区的创建目标,总结实践经验,从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规范、业务活动、调解场所等环节入手,通过创建活动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水平,队伍素质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业务能力。
三是加大投入,夯实硬件基础。东直门、崇外等街道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与规范化调委会创建两结合、共推进,加大对规范化建设的投入,重新调整规范调解工作场所,确保硬件基础全达标。交道口福祥社区、和平里安贞苑社区、建国门苏州社区等调委会,在创建活动中,街道加大投入,重新调整办公用房、粉刷墙面,配备桌椅、书柜等设备,配齐室内公示标牌,一步到位按照规范化标准建成新调委会。
四是推树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各街道有意通过创建活动,结合自身特点,挖掘培育典型,将申报的社区调委会打造成地区人民调解工作标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如,景山街道钟鼓社区“家和万事兴”群众调解之家、东直门街道东外社区“和家欢乐”调解协会是在充分总结区域矛盾纠纷特点与域内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成立的群众自治性调解组织,“家和万事兴”群众调解之家更是“全国模范人民调解组织”。下一步,街道还将通过现场会的形式将他们的先进经验与优秀做法在全地区推广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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