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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蟹塘边的回访

2013-09-11 09:54: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8月26日清晨,上海市崇明县某农业合作社的王春香(化名)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电话一接通,两人都听出了对方的声音。“是二中院的吴法官。”王春香激动得热泪盈眶,“已经一年过去了,吴法官还记得我的声音。”

  去年,家住崇明岛陈家镇的王春香联合五户村民组成农业合作社承包养蟹生意,并从银行贷到了专门支农惠农的贷款45万元。哪曾想到,遇到市场行情不好,采购蟹苗又受骗,血本无归。

  无力偿还贷款的王春香被银行告上法院。官司打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王春香认为自己的债务已经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应由保险公司还款;保险公司认为王春香要首先承担还款责任;银行认为如果其他合作社都不还款,就无法再继续这项惠农政策的执行,于是暂停了这项创新的金融政策。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开庭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继续对各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王春香所在的合作社、银行、保险公司三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一年过去了,吴法官要对该案开展回访,就有了之前的那一通电话。

  8月27日上午,上海二中院民六庭法官谷雨、吴峻雪到蟹塘边和王春香见了面。烈日炙烤着大地,大家在蟹塘边查看今年蟹苗的长势。法官们耐心地倾听着王春香讲述今年蟹塘的经营情况和自己的家庭生活情况,时而向王春香详细介绍调解协议履行中的法律规定,时而细致地关心她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

  王春香拉着吴法官的手说:“案子都结了这么久了,法官还这样关心着我们这些农民。虽然我身体不太好,养蟹也挺辛苦的,但请法官放心,我们合作社一定会按照调解协议,继续把剩下的钱还上!”

  下午,吴法官又电话联系了保险公司和银行的代理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吴法官,这个案件调解成功的意义非常大,银行和保险公司不仅规范完善了业务流程,还恢复了支农惠农资金的贷款。今年,将有更多的农业合作社获得农业经营的资金支持。(吴 玲 王 伟 刘 坤)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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