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将反腐查案工作放在大局中考虑和运作,站位全局、服务全局,做到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一盘棋”,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如何将查案工作和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有机结合起来?该院党组坚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主题。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该院要求干警做到“五不”、“三防止”、“二及时”。“五不”即到企业办案不开警车、不着制服、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和生产经营关键岗位人员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扣押企业财物、不轻易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三防止”即防止把企业的人心查散、防止把企业对外关系查断、防止把企业的生产秩序查乱,力保生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二及时”即在对生产骨干、关键人员查处时,及时召开协调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建议安排好人员接替。同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并在生产、经营等方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建章立制,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合法经营和发展的坚强后盾。
好的机制促进了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目前,该院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3人,均为涉企职务犯罪大案,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2件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通过办案为唐河县企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