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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回访案件当事人

2013-09-10 09:14: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了解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改进司法作风

  张立勇回访案件当事人

  张立勇和当事人认真交流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法院结合“省法院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暨回访当事人”活动,将用两个月的时间(9月至10月)集中回访案件当事人,以实际行动了解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找准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创新审判管理,改进司法作风。

  河南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将此次活动总结为“四个一”,即“握一握当事人的手、喝一杯当事人的茶、听一听当事人的倾诉、解一解当事人心中的疙瘩”。此次回访要求法官不仅要听取肯定赞美之词,关键是要倾听对法院不满意、有意见的声音,找出法院工作的症结和问题,找到法院工作和人民群众要求之间的差距。法官在回访过程中要主动倾听当事人对法院判决的不同意见,能够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制定出时间表,划分责任部门限期解决。

  9日上午,张立勇率先赴新郑回访当事人刘福安。1999年2月11日,刘福安和樊风琴发生厮打。后经鉴定,樊风琴的伤情属重伤。新郑市法院于2000年10月18日作出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刘福安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樊风琴医疗费用等损失16958.6元。刘福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郑州市中级法院于2001年1月8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之后,刘福安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诉但被驳回。刘福安依旧不服判决。

  见到张立勇后,刘福安情绪激动,泪流满面地说:“樊风琴的伤不是我打的,是自己摔伤的,是陈旧性骨折。”

  张立勇认真听取了刘福安的申诉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刘福安的申诉理由以及司法鉴定结论,继续做好刘福安的思想稳定和法律解释工作。

  当天,张立勇还回访了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首席记者吴倩通讯员薛玉清史昶伟赵美乐/文记者樊勇军/图)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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