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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分检两年办理未成年人吸毒案五十四件

2013-09-09 10:29:5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重庆二分检两年多办理未成年人吸毒案五十四件

    留守未成年人吸毒案多发亟待关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本来应该在校学习知识,在社会、家里享受关爱和温暖,可有少数未成年人却因交友不慎、贪玩好耍、金钱诱惑等种种原因,误入毒品的泥潭,给家庭、社会蒙上阴影。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该辖区检察院共办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犯罪案件54件76人。办案检察官发现,留守未成年人已成为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主要群体,亟需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

    缺管束涉毒

    记者了解到,在涉案的76名吸毒未成年人中,有36名是留守未成年人,占47.4%。因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几年不回家,对孩子疏于监管,致使有的留守未成年人长期逗留于网吧、KTV等娱乐场所,与社会上的吸毒人员交往,最终陷入毒品深渊。

    云阳县16岁的秦某,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未回老家,秦某从小就寄宿在亲戚家中读书,每月的生活费及零花钱由父母按期打到秦某的银行卡上。由于秦某父母很少对他关心过问,更疏于教育和引导,导致秦某逐渐叛逆。从初二起,秦某开始与社会上的涉毒人员交往并染上毒品,最后走上以贩养吸道路,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

    奉节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起诉的冯宇容留他人吸毒案中,被害人张某、姜某均系某中学在校女学生,年仅14周岁。因二人的父母在广东打工,张某、姜某长期在一起食宿,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由于没有父母的管束,自己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上初中后,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二人开始厌学沉迷于网络之中。这期间,张某、姜某在网吧认识了吸毒人员冯宇,在她的诱惑下染上毒品。

    吸毒庆生日

    办案检察官分析说,有的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以在生日宴会请朋友吸食毒品作为荣耀的象征,有的未成年人为显示慷慨和义气,长期多次邀请朋友在宾馆、网吧、KTV等场所进行聚众吸毒。在涉案的76名吸毒未成年人中,有41名在宾馆、网吧、生日宴会等场所参与聚众吸毒。

    梁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王某吸毒案中,被告人王某系梁平一中的学生,他的朋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谁过生日,当天就请大家一起吸毒。2012年,王某先后3次将班上7名未成年人带至宾馆聚众吸毒,后被以容留吸毒罪判处拘役4个月。

    现年40岁的胡红宝,梁平县人。2012年1月1日凌晨,胡红宝在该县梁山镇花园宾馆216号房间内,向未成年人丁某、周某、刘某等人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先后两次容留丁、周、刘等人吸食毒品。当日10时许,梁平县公安局民警在宾馆房间内,查获了犯罪嫌疑人胡红宝的吸毒工具3个、海洛因0.83克。

    受教唆触毒

    据分析,为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与未成年人谈恋爱的方式,教唆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有的利用未成年人好奇的心理特点,宣传吸食毒品不会上瘾,并且具有减肥以及美容等功效,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在起诉的9件13人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中,借恋爱、美容、减肥等名义教唆、引诱吸食毒品案件有6件6人。

    奉节县少女骆某,于2012年6月认识社会青年姜毅后,与之谈起了恋爱。一日,姜毅在吸食冰毒过程中被骆某撞见,于是让骆某一起吸毒。刚开始,骆某拒绝吸毒,姜毅说:“这是冰毒,吃了不会上瘾,而且还可以减肥,人会变瘦,也会变得漂亮些,你只要吃了,以后还要感谢我呢。”本身有些胖的骆某一听,抱着试一试的好奇心吸了几口,结果一发不可收。之后,姜毅带着骆某经常与他人共同吸食毒品,当骆某第五次吸毒时,被民警抓获。

    (徐伟 牟伦祥)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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