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基层了解情况到开座谈征询意见,从深化理论学习到付诸工作实践,从查摆问题到改进作风……近年来,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程中,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既扎实推进“规定动作”落实,也积极促进“自选动作”的践行,在丰富了活动内涵的同时,也抓实了法院的工作,干警受了教育,群众得了实惠,法院工作呈现健康有序发展。
下基层:群众意见就是法院改进方向
7月28日,周六。清晨起就开始下的大雨,没能阻止缪蒂生下基层调研的脚步。这个自称“56岁闯关东”的江苏人,自到辽宁走马上任,担任辽宁高院院长的那天起,下班工作、周末加班就已成常态。今天他的工作安排,是到百里之外的基层党组织联系点--新民市大民屯镇前栏杆村走访调研。
去时一台车,坐下一杯水,一切都是简简单单,了解民生征询意见却周全详尽、一丝不苟。在与乡镇负责人和村干部座谈时,缪蒂生详细询问了近年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群众生活生产情况及目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当地的生产总值高不高、老百姓口袋里的钱多不多、停产企业职工出路怎么样、法院便民服务做得好不好等等,边听边问边不停地记录着。对于村主任孙广利提及村里面临的困难,缪蒂生认真交代随行人员带回去尽快考虑解决途径。
“送钱送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百姓困难,帮扶思路改善才是关键,要在思路创新上多做文章。法院会努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为百姓办好事,化解好矛盾纠纷,让地方干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经济发展上,放在解决民生上。”缪蒂生这席话,既是一份真情,也是一个承诺。
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深入基层调研成为辽宁高院领导班子的一个“重头戏”。专门制定《省法院院领导下基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实施方案》,要求院领导做到两个“带头”。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偏远地区、条件艰苦的乡村、基层法院,开展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结合工作调研,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省法院机关,尤其是院领导在反对“四风”、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方面应整改问题和意见建议;带头结合法院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提升基层法官工作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缪蒂生率先垂范,“开门搞活动”,敞开心扉虚心纳谏。他利用休息日,先后8次深入基层法院、边远乡村法庭调研,主持召开了特约监督员、退休老干部、律师、代表委员等专题座谈会。在“领头雁”的带动下,从7月29日到8月16日,省法院其他院领导也分赴各地,接地气、察民情、解实事。在两周多的时间里,先后走访了15个中院、12个基层法院和16个人民法庭,召开了涵盖审判一线干警、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等多层面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31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3人,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150余条,现场答复解决问题建议16项,形成调研情况报告近5万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对于难解决的问题,进行汇总报告,研究统筹解决的措施办法。
整个调研期间,领导们轻车简从,跟基层干警吃工作餐,住普通宾馆,听社会各界直言不讳提意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整改方向就在这个过程中根植到脑,渗透于心,胸有成竹。
一位院领导在调研心得中这样写到:“基层法院是人民群众了解、认识司法文明的的一扇窗口,是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起点。调研活动使我们对下级法院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状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让我们感受到法院工作必须重视基层、发展基层、服务基层、强化基层,促进各级法院均衡发展,使法院工作更多地受益于民。”
改作风:“三步走”深挖“四风”问题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点儿要打在哪儿,如何做才能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怎样利用好这一契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辽宁高院稳步推进“三步走”让改进作风四脚落了地。
第一步,思想认识先过关。在辽宁高院召开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缪蒂生院长一语中的:“法院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工作中的不同存在的‘四风’问题如果不整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一句空话。怎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要把案子办公正,把服务做到位,老百姓满意了,法官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党组中心组组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讨论会,集中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重点学习书目,围绕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和目标要求深入讨论,集体“充电”。每一个党组成员都要结合分管工作查摆自身和院机关存在的“四风”问题,就如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如何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提出解决思路和措施。院机关还举办“学党史、改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报告会,邀请省党史专家、省委党校副校长戴茂林给干警们作《改进党的作风》专题报告,不断强化对活动的认识,端正改进作风的态度。
第二步,自查问题找“短板”。8月22日、23日连续两天下午,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集中在一起,进行彻底的“四风”问题大扫除。各部门不提成绩、不说空话、不走形式,就自曝“家丑”,有什么“病”,开什么“方”,先自我“诊疗”。每个部门谈完,主管领导都要点评,涉及到审判业务方面的问题,审管办主任还要发表意见和看法。
“我给你一个任务,既然发现了基层法院相关案件执法标准不统一,就尽快制定一个指导性意见。下基层调研发现问题,不能等不能靠,要研究如何把问题解决掉。”
“到年底如果你们庭的结案率达到96%,均衡结案率实现0.8,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就在全院大会上介绍经验。”
……
缪蒂生温和的南方口音中柔中有刚,透着硬度。他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听汇报,对问题查摆不全面不到位的,毫不留情当众点出,对问题一件一件过筛子,谈意见。每个部门都有硬任务,每项工作都有硬指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好不好,拿成绩说话,完成任务就是评判标准。
第三步,实时监督紧跟随行。7月19日下午2点左右,营口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大门口来了几位看似普通的来访者,他们按照正常程序通过安检后,径直来到法院大厅内,看到公告显示屏上“××诉××纠纷一案×号法庭正在开庭审理”字样,几个人从审判庭后门进去,悄悄坐下来认真听起了庭审。谁都没有想到,这几个不速之客,是辽宁高院派出的司法巡查小组成员。一场庭审下来,法官的着装是否规范、庭审准备是否充分、庭审驾驭能力是否过硬、对待当事人态度是否文明等等,都在暗访中尽收眼底。司法巡查还通过明察,以干警不记名对领导班子测评、与当事人谈话等形式,了解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逐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辽宁高院还聘请社会各界共90名特约监督员“把脉”法院工作,实时监督全省法院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中公正司法情况,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方面情况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及时反映基层第一手资料,传递人民群众最真实的声音,帮助发现影响和制约司法公信力建设的突出问题。
看实效:“心”变化带来“新”气象
针对问题边查边改,解决问题边改边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振了干警们的精气神,温暖了老百姓的心口窝,给辽宁高院带来了可见可感的新变化。
改进作风有了新标准。其身正,不令则行。推动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辽宁高院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成常态。《省法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规范行政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等八大项内容,多条涉及对院党组和中层干部权力和责任的规范与制约,如“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和干预”、“要适时向全院干警公布每年的公用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公务车辆经费等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干警监督。”、“领导要亲自处理其分管范围内的信访案件,尤其是审判庭难以化解的案件”、“院领导每年要深入联系点两次以上,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年要写出专题报告”等等。单是院领导公务招待费一项,1-7月份全院实际支出不到十万元。领导干部做表率,成为改进作风最好的“助推器”。
干警工作有了新动力。辽宁高院党组引导干警大兴学习之风,通过搭建学习教育培训、调查研究、对内对外交流平台,组织“优秀学习成果十佳人物”评选,对学习、调研成果显著,社会影响广泛、贡献突出的先进人物给与记功和奖励,加强对审判专家、模范法官、办案标兵的宣传力度等形式,营造起“鼓励钻研,尊重知识”的浓厚氛围,干警们讨论审判业务的多了,积极深造加强学习研究的多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了关乎干警切身利益的《省法院机关干部选拔任用、晋级晋升规定》,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侧重工作实绩和职业品行,注重选拔和使用有真才实学、真抓实干的人负责重要工作,让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置,打造出风清气正的用人选人环境。
服务群众有了新路径。服务群众最高标准就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辽宁高院今年确定的50个调研课题中,有35个选题紧紧围绕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展开,“关于提高民商事案件裁判质量的调研”、“关于职务犯罪量刑规范化研究”、“关于延审、扣审的程序研究”等调研课题个个有的放矢,题题回应关切。针对群众申诉难问题,编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指南》,建立导诉制度,方便当事人申诉立案,尽全力帮助上访人解决实际问题,优先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制定《全省法院依法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细则》,积极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改革顺利实施;规范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工作,从案件受理时限、受理条件、报送案卷材料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切实维护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认真开展涉执行信访“百日清案行动”,努力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上半年执结案件同比上升6.38%。积极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争取合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院风院纪有了新面貌。针对查摆“四风”问题中发现的工作漏洞,辽宁高院先后修订《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完善了《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规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办理规则》、《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近20个规范性文件,带来的效果是:规章制度健全了,干警着装整齐了,工作效率提高了,办文办会节俭了,简报刊物精简了……在加强了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性的同时,也激发了干部队伍发自内“心”的创新活力与干事激情。上半年辽宁高院可作同期比较的25项案件评估指标中,有14项指标同比向好,受理各类案件5615件,审执结案件3018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0.0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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