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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控网每一个基因都可复制

2013-09-02 10:13: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霍 敏

    三个保障织就联动网

    法周刊:你们为什么能建立起功能如此强大的鹰眼查控网?

    霍敏:执行难的问题,不是法院一家的问题,而是社会性的问题。社会性的问题,就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解决。鹰眼查控网建设的秘诀就是借势造势,依托党委、人大、政府,借助“三个保障”,织就了一张执行联动网。

    第一是组织保障。请市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以鹰眼查控网为依托,与公安、国土、工商等30余家单位建立联动联席例会制度,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有执行联动的机制。

    第二是政策和法律的保障。由深圳中院起草并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地方立法形式对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去年年底,深圳中院提请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完善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意见》,将“支持、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作为综治考核项目。我们法院是考核单位成员单位,可以对其中是否支持、配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联动部门给予相应的评分,直接影响该单位的综治考核成绩。

    第三是资金保障。2011年4月,深圳市发改委、深圳市财政局拨付了专项资金。这笔资金专门用于以鹰眼查控网为重点的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鹰眼”使用简单效率高

    法周刊:我发现,现代信息技术在鹰眼查控网运行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霍敏:把鹰眼查控网建立起来,其目的初衷就是,将执行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的查控财产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让执行法官也能像审判法官一样回归办公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办理案件的鹰眼查控网工作模式就是,全市法院执行法官将查控请求统一上传至鹰眼查控网,再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发送至协助单位,协助单位办理完协助事项后将结果返回。因为使用简单,效率高,鹰眼查控网建立和运行以来,得到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法官的高度认可和积极的使用。下面,我想用以下五组数据说明科技办案的成效。

    第一,全市两级法院原来由54人完成的查控工作,现在仅需7人即可完成。

    第二,全市两级法院原来用于外出办理查控工作的车辆需要20台以上,现在已经不再需要。

    第三,执行案件的查控周期也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现在的2至5个工作日。

    第四,在人员、车辆、查控周期下降的同时,财产类别的查控覆盖面由原先的不足40%,上升到现在的95%以上。

    第五,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范围也由原来的仅限于深圳市扩展到全省范围,部分财产如银行账户开户信息、股票基金信息扩展到全国范围。

    必须狠打失信行为

    法周刊:我们注意到,深圳法院把鹰眼查控网建设放在了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的高度。

    霍敏:执行工作其实不仅仅是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更是代表法律尊严的实现。审判法官抽丝剥茧,辛辛苦苦把一个案件判决下来,如果得不到执行,绝不仅仅是法官个人的事情。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隐匿财产,其挑战的不仅仅是道德,还挑战了法律的尊严、法律的底线。这种没有诚信的失信行为必须狠狠地打击。鹰眼查控网就是打击失信行为的恢恢法网。由于鹰眼查控网查控财产的范围已经囊括被执行人名下几乎所有记名财产,所以在鹰眼查控网面前,被执行人财产无处可藏。

    最有示范效应的改革

    法周刊:鹰眼查控网的创新有无借鉴意义和示范效应?

    霍敏:鹰眼查控网是深圳法院近年来最有示范效应的改革,是特区改革创新精神的新注解,为率先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有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鹰眼”给我们的启示是:

    一是面向基层方能激发改革实效。全市法院90%以上的执行案件在基层法院。深圳中院牵头建立查控网就是为基层服务的实践。目前,鹰眼查控网的主要用户是基层法院,主要的受益主体也是基层法院。

    二是“可复制”才能影响深远。鹰眼查控网在不过分依赖人、财、物配备的情况下,对于同质化工作进行高效集约化处理,整合现有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堪称可以复制的模式。查控网每一个基因都是可复制的,都不是只能在深圳这片土地才能生根发芽的。

    三是外溢型改革才能彰显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人民法院要以其擅长通过法治思维和法律方法解决问题的独特优势,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让改革的实效更多惠及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更大力度地推进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进程。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