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民行监督案件办理流程图及《<民行申请监督案件受理、管理、办理流程图>的说明》以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真贯彻《决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民行监督案件流程管理,尝试以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及西片民行监督案件办理流程,积极应对新民诉法对民行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确保新旧法衔接过程中,案件办理的平稳过渡。
一、加强部门分工与合作,形成“控申—案管—民行”三位一体案件管理模式
1、明确分工,理顺“控申—案管—民行”在民行监督案件管理中的关系。按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署,进一步明确控申、案管、民行三部门的职责定位,从接收材料受理审查到案件登记、审限管理,最后由民行部门负责调阅卷宗并进行实体审查,并作出是否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实现民行案件的无缝流转。
2、提前介入案件受理流程,预先审查案件材料,确保案件符合受理条件。控申部门预先接收的案件材料直接转往民行处内勤,由内勤分配给各承办人轮流审查,发现缺少高法裁定、委托授权等新民诉法规定的受理要件时,及时反馈控申部门,要求当事人补正。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卷宗,直接交由控申内勤登记收案。实现了新旧法过渡期间,申诉案件受理的准确、高效、全面。
3、分清节点,明确民事监督案件审限的起算。明确要求控申部门完成上述流程收案后,给予申请人接收材料回执,并将案件提交案管办,案管办收到控申部门的材料后于当日进行预登记,并将申请材料移交民行处,该部门3个月的调卷期从预登记日期开始起算。
二、深入研究新法审限,创新“节点式”管理法严把办案流程关
新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自2013年1月1日起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检察建议、抗诉的决定,或者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为应对这一变化,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结合民行监督案件自身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案流程,通过“节点控制”规范案件管理。
1、细化流程。检察机关受理申请人监督申请后,正式受理的案件进入案管预登记管理流程的调卷审限,审限为3个月。调齐卷宗后需应案管部门确认登记计算诉讼审限,案件实体审理的诉讼审限只有3个月。结合民事监督案件协查制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处将3个月调卷期限拆分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内勤调阅法院二审卷宗的期限1个月、协查院、承办人调阅法院一审卷宗的期限2个月。如在3个月调卷期限内还无法调齐法院卷宗的,经分院案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1个月调卷期限。
2、创设提示单制度。为使各承办人,特别是区县院承办人充分了解案件预登记时间,科学安排调卷和案件初审工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处创设提示单制度。在民事监督案件预分案时,内勤为每个案件制作《提示单》,提示承办人案件的预登记日期和正常进入确认登记的日期,便于承办人掌控审限节点。
3、简化流转程序。为争取更多的案件审查时限,在案管办分案时即通知协查院调卷。完成调卷程序后,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行处内勤负责到案管处“挂号”完成确认登记,并负责通知控申处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与协查院均由专人负责“挂号”事宜,避免因沟通不畅发生错漏报。
三、充分依托协查制度,加强分院与区县院之间高效协作
1、合理统筹,科学安排区县院审查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批的时限。《民事诉讼法》明确了民事监督案件的审限,即区县院办理协查案件应在3个月审限内完成案件审理、区县院审批程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批程序以及抗诉案件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批,这就要求必须科学合理安排时间,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预留充分的审批时间。为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联系人制度为依托,及时沟通案件进展,高效安排案件汇报,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和区县院做好衔接工作。
2、依托协查制度,引导基层院办理民事抗诉案件。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基层院协助调查案件指导工作的规定》、《民事行政案件办案期限的若干规定》、《民事行政协查案件指导工作流程》,确定承办人对基层院协查案件的办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其按照办案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案件审查任务。同时成立指导组,采取听汇报、重分析、改文书、作答疑的方式进行办案指导,并与法院做好抗诉前后的交流工作。进一步加强分院对基层院办理抗诉案件的纵向一体化管理,坚持前期汇报,中期指导与督促,后期支持的工作方式,加强保障措施,通过向基层院通报上年度引导基层院民事抗诉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等方式统一抗诉标准,改进引导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内勤管理,确保办案信息精准有序。创新内勤操作规程,增强责任心,解决办公网络系统不稳定,计算机重复蹦号的情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承办人及区县院承办人在审限内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或者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均应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内勤申领文号。同时内勤执行严格的备案制度,保证案件的办理情况能及时准确的在系统内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