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加深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就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进行部署。
天津高院指出,各级法院要按照联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工名册,将中层以上领导定向结对联络名单整理造册并报送天津高院办公室备案。联络人要结合法院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尽快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随时反馈建议和意见。根据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今后每年集中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四次。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结对联络2次,其余2次由天津高院办公室以其他形式落实完成。认真总结联络工作情况,每次联络工作结束后5日内将工作情况汇总报送天津高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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