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活动,在新法制报、江西法院网推出专栏,集中宣传、展示全省法院19名“十佳人民法庭庭长”候选对象的先进事迹,期间同步接受社会监督及公众投票。这是江西高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之一。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展示广大基层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江西高院决定开展全省法院“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表彰活动。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经三级法院层层逐级择优推荐,19名“十佳人民法庭庭长”候选对象名单确定,评选活动进入了集中宣传和投票阶段。
据悉,活动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填写新法制报8月21日刊登的选票参与投票;网络用户可登录江西法院网的“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活动专题页面投票;法院干警可通过全省法院三级专网的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综合公众投票结果和评委意见,最终确定江西省“十佳人民法庭庭长”当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