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违规侥幸一阵子,肇事后悔一辈子”……每天早、中、晚交通高峰期,当市民路过江西省宜春市城区任何一个重要岗点时,都能听到执勤交警用此类温馨话语提醒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
这是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全国首创的“喊话执勤法”。8月15日下午5时30分,《法制日报》记者在宜春市宜春北路与袁山大道交会处的苏瓜塘岗亭看到,川流不息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执勤交警彭学龙的“喊话”引导下,井然有序地通过十字路口。过路行人见了连连伸出大拇指:“这是‘马路好声音’!”
直属一大队大队长周晓寰告诉记者,“喊话执勤法”系该大队民警李自成始创。2010年1月,李自成被调到宜春市中心城区交通状况最为复杂的潭前岗,潭前岗路口多,人车混行,经常发生堵塞,用常规“吹口哨”的办法难以有效疏导。为此,李自成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喊话执勤法”,通过随身佩戴的扩音器实时提醒交通参与者,使这里的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2012年10月,为推广“喊话执勤法”,直属一大队从各个中队选拨了一批骨干成员集中时间强化训练交通指挥手势和“喊话”内容,“喊话”声音也由原来的随身扩音器“升级”为悬挂在红绿灯上的4个音箱,通过执勤交警无线耳麦传递到十字路口每个角落。如今,这一做法已在宜春市中心城区10个岗亭全面推广。目前,“喊话”宣传用语已达199条。
“每天都能听到交警‘喊’的那些‘顺口溜’,好玩又好记。”8月15日下午6时许,记者在宜阳新岗采访时,一名正在等红灯的男孩儿脱口而出。男孩儿的妈妈告诉记者,每天途经路口向交警学习新的“顺口溜”已成为小孩的一个习惯。交警“喊话”的内容鲜活生动,比自己在家里给孩子念叨、灌输交通知识来得更方便、更简单。
“实践表明,以‘喊话’形式现场指挥并宣传交通法规,宣传教育频率高,接受教育人群密集,宣传作用已远远超出‘喊话’工作本身。”宜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李凌告诉记者,“喊话执勤法”贴近群众,其人性化服务让交通参与者更易接受。近段时间以来,设立“喊话”岗点的路段,拥堵现象得到缓解,畅通指数大大提高,过去拥堵严重的苏瓜塘、潭前及青龙桥下路段,现在很少出现拥堵现象。
来自宜春市公交公司调度中心的一份统计数字表明,2012年1月至6月,该市27条公交线路堵车趟数为3450次;而2013年1月至6月,27条公交线路堵车趟数只有1184次,同比下降65%。李凌告诉记者,推行“喊话执勤法”后,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闯红灯现象同比下降80%。
“作为一种创新,‘喊话执勤法’将冷冰冰的执法行为变成了循循善诱的教导,把棱角分明的法律条框变成了温馨自然的特别提醒,使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成为一种自觉行为。”宜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万秀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马路上的‘好声音’,不仅让城市交通秩序更加和谐畅通,也有助于提高市民素养,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郭宏鹏 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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