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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的诉累“减法”

2013-08-19 09:24: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访谈对象: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孙启福

对话背景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面积29512平方公里,地域辽阔,不方便基层群众诉讼。该院打造便民诉讼网络,不断延伸便民诉讼服务,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适合自身特点的司法便民之路,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窗口”:完善软硬件建设

法周刊: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过程中,均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这方面,重庆二中院有什么举措?

孙启福:过去,因为设计上的欠缺,当事人立案总是为复印材料和交纳诉讼费多次往返而感到烦恼。针对这一情况,2009年初,我们投资100余万元,将立案大厅进行了全面改造。

改造后,立案大厅面积由700余平方米增至1700余平方米,当事人接待室、休息室、庭前调解室等场所一应俱全,并配备了pos机、高速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录音笔、查询电脑、数码相机等必要设施,基本上满足了当事人立案的需求。

法周刊:硬件建设是基础,软实力的提升更为重要。在强化硬件建设、满足当事人需求的同时,你们是如何提升窗口“一站式”服务的软实力的?

孙启福: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强化“窗口”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形象气质佳的女法官,组成女子合议庭,充分发挥她们细腻、热情、善做思想疏导工作的优势,确保当事人享受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另一方面,坚持从细节入手,针对多数当事人诉讼知识不足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导诉制度,安排导诉员面对面引导当事人诉讼,将有关工作制度、联系人员、联系方式等张贴上墙,免费发放诉讼指南,让当事人对诉讼的基本流程和必要的诉讼常识一目了然。

便民:“庭站点员”搭建网络

法周刊:重庆二中院辖区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当事人诉讼一直存在诸多困难。你们是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的?

孙启福:从2008年起,我们积极指导并协助辖区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在区域中心乡镇设置便民审判站,在各乡镇设置便民联系点,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干部担任便民诉讼联络员,构建起“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

目前,辖区9个基层法院的40个人民法庭共设置便民诉讼站58个、便民联系点209个,聘请便民联络员1893名,除紧邻法庭周围的村外,每个村至少有一名诉讼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网络的全覆盖。

技术:网上立案、信访与查询

法周刊:你们是如何利用信息化技术,延伸便民诉讼服务的?

孙启福:我们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设置网上立案、网上信访和法律文书远程下载平台,切实解决了边远地区当事人立案、信访不便的难题。

此外,我们还针对当事人诉讼档案查询不便的问题,在门户网站上开通“诉讼档案查询预约平台”,所有审结的案件的当事人、代理律师均有权按规定对诉讼档案进行预约查询。预约申请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法院工作人员在线答复。预约审核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将案卷提前放置于阅览室,申请人依照答复约定时间到法院查阅诉讼档案,极大方便了群众。

救助:给弱势群体雪中送炭

法周刊:你们是如何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救助的?

孙启福:我们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大对直接关系民生问题的抚育、抚养、赡养、劳动报酬、抚恤、医疗、工伤事故等纠纷案件的司法救助力度,并开通“绿色通道”。

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明确要求在三天内必须审批完毕;凡受救助当事人需要聘请代理人的,协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需要调查取据的,法院依职权主动调查;在审理程序上,凡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决不适用普通程序,促使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法周刊: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部分信访当事人、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因经济极度困难而上访的现象,对于这些弱势群体,你们又是如何进行救助的?

孙启福:我们始终坚持“应救尽救”原则,积极构建司法救助长效机制。目前,已初步建成了包括信访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在内的司法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经济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据统计,每年缓、减、免诉讼费均在60万元以上,占所收诉讼费总额的20%以上,每年发放的执行救助款和信访救助款近100万元,力度很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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