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涉诉信访“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和实践信访工作“六诊”法,全力化解涉诉信访,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彰显为民情怀。截至目前,该院信访投诉率为0.06%,服判息诉率为93.47%。
一是民情联络员先行“预诊”。长汀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廉政监督员、执行联络员联络民情的作用,在各自所处社区、农村片区了解社情民意,进行全面彻底的评估、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协助法官吃透案情和当事人情况,第一时间疏导疑虑,把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承办法官及院领导“坐诊”。长汀法院在立案部门设立释法答疑室,对于信访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由承办法官与涉诉信访当事人约期接谈,要求解答全面不留死角。每月定期开展两次“院领导接待日”,由在院院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做到接访有记录、件件有反馈、事事有落实。
三是巡回法庭“出诊”。长汀法院利用巡回法庭巡回办案、就地司法的特点,为信访户进行上门“出诊”。在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看法,解决偏远山区群众打官司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从源头上消除信访案件。
四是设立“急诊”预案。为防止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长汀法院及时设立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由对口部门第一时间提出处置意见。
五是部门联动“会诊”。对于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各单位配合解决的疑难老上访户问题,长汀法院积极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联络沟通,由县信访联席办召集相关单位“会诊”。
六是定期回访“复诊”。长汀法院开展每季度一次的回访活动,由包案领导、责任人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对该季度办结的涉诉信访件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回访了解,征求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了解群众息访后的困难与诉求,从根本上解决重复访的问题。
(张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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