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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接人行征信系统执结亿元大案

2013-08-14 08:59: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判决后赖债不还,法院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失信者因无法贷款而主动履行债务。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超过1.2亿元的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惊讶地说,真没想到“黑名单”这么厉害!

    2012年3月7日,家住揭阳市榕城区的张某借款1.2亿元给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郭耀名承担连带责任。双方所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主要用于银行赎楼及流动资金周转,逾期还款,除应按日计付利息外,还应按每日计付惩罚性违约金,光耀地产公司、郭耀名为上述借款的清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确保合同履行,张某作为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光耀集团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了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光耀集团没有按时还款,担保人光耀地产公司、郭耀名也没有履行担保责任。张某于2012年11月16日向揭阳中院提起诉讼,被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2013年1月21日,揭阳中院判决生效,被执行人光耀集团等再次装聋作哑,拒不还款,该案被移送执行。

    经查询,揭阳中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足够财产履行还款义务,就通过广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光耀集团等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2013年5月,被执行人光耀集团、光耀地产公司想扩大经营,向深圳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却因为有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记录而被银行拒绝。顿时,公司经营受到严重限制,陷入困境。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光耀集团、光耀地产公司、郭耀名多方筹集资金还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2013年7月26日,光耀集团将本金及违约金等1.3亿余元汇入张某指定账户。

    为破解执行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了全国首个执行指挥中心,开通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2012年11月,该院成功开发人行征信信息导入接口,从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中提取全省法院当月未结执行案件信息数据,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编制的要求形成加密数据包,将未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通过查询专线发送给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由该行录入征信系统,一方面共享社会信用信息破解执行难,一方面与银行征信系统及广东企业网等联网惩戒失信者,全方位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范 贞 林武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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