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根据省院的安排部署,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了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工作抓了组织落实、学习教育、工作推动,确保了这项活动的有序顺利进行。
记者了解到,活动开展以来,青海各级院紧密结合本地区和部门检察工作实际,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及阶段工作安排,召开党组会、全体干警大会等方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关于开展活动的总体部署上来。省院还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市州院和基层院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
“通过学习教育阶段,特别是各地组织考核与省院抽考的成绩显示,学习教育初步达到了明确执法要求、熟悉执法规范、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的目的。”青海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雅频介绍说。
据悉,省院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各项任务有机融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干部、执法一线和业务部门为重点,以学习贯彻修改后“两法”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主线,通过开展以学习培训、专题辅导、知识竞赛、实战演练为内容的岗位“学、练、赛”活动,不断增强“五种意识”、逐步树立“六个并重”理念。海东市检察机关从强化案件管理规范化、法警执法规范化和语言法语规范化出发,举办了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培训班、司法警察实战演练培训和以“讲普通话、用规范语”为主题的朗诵比赛活动,提升了活动实效。省院侦查监督部门和监所部门分别制定或会签了《关于加强侦查能力建设的事实意见》和《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硬化规范执法的制度保障。海北州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律文书点评活动,深入查找、切实整改“两法”实施后法律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西宁部分基层院针对侦查机关取证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海西州检察院针对监狱干警“机械执法”、禁闭室改造、狱内信息化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促进监狱及时有效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
据了解,青海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学习教育阶段工作结束,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围绕《青海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所规定的节点行为,已于今日进入第二阶段的工作。
(记者 李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