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海南省司法厅、海口市司法局在海口明珠广场联合开展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咨询活动,记者在现场看到,有省、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和30家律师事务所60名律师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整个活动现场人头攒动,从四面八方赶来的群众迫不及待地向有关人员咨询自己的问题,各位律师及工作人员也是聚精会神地帮助大家解疑答惑。省司法厅厅长屈建民、副厅长高富强也来到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据了解,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十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夯实服务为民工作基础,开拓创新服务为民举措,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全面健康发展,十年间,法律援助办案量由少及多,逐年增加,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3万件,为5.9万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解答法律咨询36.6万人次。尤其是自2010年以来,已经连续三年案件量突破万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29568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基本形成,9个便民服务窗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农民工异地援助机制建立并有效运作,依托司法所、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残联、信访等部门和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51个 ,法律援助工作进入社会各层面,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
现场许多群众带着自己的疑问寻求帮助。一位30岁左右的女性来到司法厅厅长屈建民的咨询桌前,向厅长诉说自己的经历,她谈到自己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之后公司无故将其解雇,现在没有收入,生活十分困难。之后她将该公司告到法院,法院没有给予公司惩罚,她觉得法院判决不公。屈厅长听到这里,和颜悦色地说道:“我们今天办这个活动就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为大家免费请律师,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你既然之前在台达公司上班,你们之间就是劳务关系,你不要过于激动,要是你觉得一审、二审判决不公,还可以去省高院申诉,不要太担心。你与这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吗?”这位妇女说:“没有签订,当时就直接去上班了,什么都没签。”屈厅长接着说:“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你不用担心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追究企业责任的,我们会帮你请好的律师,尽心尽力帮你解决问题的。”屈厅长让站在一旁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具体安排相关律师,尽快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虽然天气炎热,但是人们的热情依旧不减,整个活动现场依然是咨询的群众、看宣传板的人们,以及借此机会向市民发放手提袋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看得出大家对这次活动的热心参与。上一个咨询者刚走,屈建民厅长桌前又来了一位大约40岁左右的女性。从该妇女的哭诉中得知,她嫁到了秀英区,政府拆迁修路,给群众发放了补贴款,她和老公外出打工,没有地,跟他们同样情况的村民都得到了补贴款,而他们家却没有,所以她觉得很不公平。屈建民厅长听了她的说法之后,递给她一张纸巾,接着说:“你们村同样情况的人都得到了补贴,而你家却没有,你觉得不公平,我们会给你提供法律援助,给你请律师,你是秀英区的吧,今天你们区的法律援助机构也有人过来了,你跟我们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再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让她带你过去找律师。”这位妇女带着感激离开时,屈厅长又叮咛了几句,让她放心,一定会帮她尽快解决问题的。
就此,省司法厅厅长屈建民表示,举办这样的活动,是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的要求这一号召,这次活动采取面对面的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请律师,这就是想让人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他们有冤屈可以申诉,同时,也想利用这次活动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希望更多的人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我们准备继续加强机构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让群众有苦难能找到法律援助,同时,力争今年全省案件受理量要达到15000件,我们采取“先上车、后买票”政策,只要群众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诉,我们并不先审查他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比如条件之一必须是当地低保户,我们直接先给群众解决问题,这样就会少了很多程序,解决群众的燃眉之急。把实际工作与近期开展的群众路线结合起来。(记者 吴晓锋 邢东伟 通讯员 吴潇湘 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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