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成效显著,执行行为更加规范、执行案件质效稳步上升。截至目前,该院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91件,结案134件,执结标的额1069.77万元,案件执结率达70.2%。
该院让执行在阳光下进行,坚决落实执行公开。通过法院网站、短信、通知、公告等方式主动把案件执行各环节的信息,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公开执行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公开案件中止、终结、暂缓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执行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推行执行“工作日志制度”,通过“晒”工作日志,赢得当事人的理解。
该院对执行案件严格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部分执行案件按实际执行的标的额收取执行费,切实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该院严禁在执行程序中巧立名目,向当事人索、卡、要等行为。该院规定,执行案件超过3个月未结案且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更换承办人。
该院还加强执行监督,实行执行回访。执行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执行监督卡,案件中止或结案后,向当事人发放执行回访监督卡。纪检、监督部门认真受理执行当事人的检举和控告,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