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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办案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2013-08-09 17:08: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为强化自身执法监督,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8月7日,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决定从8月10日开始,对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大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检察机关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重视不够,办案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执法理念不适应,一些部门不能很好的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只追求办案数量忽视案件质量,受利益驱动办案,办案下指标等思想观念和习惯依然存在。工作制度不落实,线索管理、初查立案、风险研判、调查取证、质量考核、自身监督制约等机制以及各项备案审批制度不能坚决执行。队伍素质不适应,一些检察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特别是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等能力有待提高。少数检察官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有的甚至违法办案,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为此,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及自侦部门既要看到成绩认真总结经验,又要看到差距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努力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省检察机关自侦部门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包括:立案,立案后撤案,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市级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交基层院办理,立案后不起诉,立案后判处免刑、缓刑,立案后至今无处理结果等情况。检查的重点是,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定性不准、违法管辖;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追求办案数量忽视案件质量;单纯办案不注重效果;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插手经济纠纷、随意采取强制措施;侦查活动违规、违法以及未经批准撤案、不诉、改变强制措施等问题。(记者 赵晓燕)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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