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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中院依法保障“征拆改”

2013-08-08 10:31: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让惠民司法与民生工程一起惠及千家万户

  克拉玛依中院依法保障“征拆改”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关于依法支持“征拆改”工作的10条意见》,为油城民生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征收、拆迁、改造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2013年,是克拉玛依市实施“十二五”规划、启动建设“美丽克拉玛依”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力打造“世界知名石油城”战略目标,所安排部署的10项重大民生工程,着眼于油城美好幸福家园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今年重点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完成节能居住建筑225.91万平方米以及176万平方米锅炉房供热计量改造任务,当前相关土地征收、拆迁、改造已经启动。克拉玛依中院党组深刻认识为中心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重要性,经深入调研,制定了《关于依法支持“征拆改”工作的10条意见》,助推民生工程建设。

  《10条意见》站在服务大局、为市民造福的高度,坚持以民生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征拆改”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科学预判与分析,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使法律服务更加贴近基层、更加方便群众,让民生工程建设与惠民司法一并惠及千家万户。要求两级法院办案人员,认真学习牵涉“征拆改”工作的涉法理论,做好应对准备;依法审理好、执行好“征拆改”工作的每一个案件。《10条意见》同时提出了法律宣传规划,要求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律宣讲和辅导,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广泛开展对广大群众进行的法制宣传,与全社会一道,高效化解“征拆改”纠纷。确定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征拆改”工作专项信息统计制度,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及时对阶段性支持“征拆改”情况予以梳理,仔细归纳,总结经验、剖析不足,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健康发展。(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冯 洁 贺雨萌)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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