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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助推平安山西建设

2013-08-07 17:42: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山西法制报 

    今年是《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法律援助是国家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上世纪90年代,为切实保障公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平等获得法律保护,我国开始建立和实施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2003年,国务院正式颁布《法律援助条例》,确立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援助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强力推动了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过去的十年,也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2003年,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不久,省人大常委即审议通过了 《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2005年,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列为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中十二项社会救助制度之一。2007年,法律援助被纳入对各市、县政府和谐社会建设考核内容。这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保障,有力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十年来,我们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城乡的法律援助网络,共设立乡镇和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2451个,在农村和城市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26304个,发展注册志愿者5894名,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宣传320多次,通过电视、电台播出专题节目270余期,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万份,社会受众达300万人次。

    十年来,法律援助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全省省、市、县三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29418件,受援人总数达174596人,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63万余人次,帮助受援人追索各类赔偿总计7亿多元,实实在在地让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法律援助已成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十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多次得到司法部、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山西日报》、《山西法制报》、《中国法律援助》、《依法治省》等主流媒体先后登载我们的工作报道近200篇,累计有43个单位和个人被国务院农民工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记功表彰,法律援助已从不为人所知发展成全社会十分认可的工作。回顾十年来的工作实践,同样也给了我们宝贵的经验启示,那就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全心全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这也是过去十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根本所在。

    为人民服务永无止境,改善民生永不停步。展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未来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纠纷多样多发,困难群众依法维权的需求大幅增加,维权领域日趋宽泛,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今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 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工作动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必须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山西转型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开展和推进工作。要切实按照深化平安山西建设、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以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为主线,以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利益为出发点,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不足、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扩大服务领域,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扩大社会受援面。要以法律援助社会宣传为抓手,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多形式、多层面地宣传法律援助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价值,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提高社会各界的工作参与度,为开展法援工作争取好的环境和条件。要以应援尽援为目标,全面落实政府责任,保障困难群众平等获得法律帮助,积极推动将法律援助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或“民生工程”,逐步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不断提高各级财政经费物质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全省法律援助年均办案争取达到2.5万件,受援人总数由20万人增加到30万人。

    二是丰富援助方式。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一站式服务”和“零等待”、“代受理制”、“点援制”、上门服务等各项举措,积极参与“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广电法律援助热线节目,大力推进全省法律援助网络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年内全面开通覆盖全省的“12348”法律援助热线。

    三是提高援助质量。要强化法律援助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为民的思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律援助队伍。以效率质量为根本,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规范,以受援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律援助工作优劣的根本标准,按照《山西省法律援助业务程序规则》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百分评查办法》的规定,通过组织庭审旁听、上门回访、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专家评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指导,确保广大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努力做到援助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统一。

    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解放思想,大力开拓创新,把法律援助作为全省司法行政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以更优良的作风、更优质的服务、更良好的形象,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努力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山西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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