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凌晨,在接到被执行人下落的通知后,河南省新郑市法院法院法警大队立刻组织警员,与该院执行局干警相互配合,将躲藏在家的被执行人陆某一举控制。经过一番耐心的教导和施压,被执行人妥协,案件终于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为更好的完成执行,充分达到协助执行的最佳效果,新郑法院法警大队在具体执行案件过程中,制定了和谐执行在前、强制执行在后的执行方案。先通过协助执行人员做法制宣传和调解说服工作,尽量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求调解结案,后针对个别案件的具体情况,适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在法警与执行干警的配合努力下,一批久执不结的积案得以顺利执结,有效震慑了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案件结案率明显提升,执行效果显著,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以来,新郑法院法警大队组织警力协助配合院执行局执结案件40余起,执行标的达160余万元。(新郑市法院 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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