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四川省法院作为刑事大案要案来进行报告督办,其中,省高院将对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予以督办。昨(5)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各级法院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据通报,全省法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审判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对该判处重刑的,要坚决判处重刑。在适用主刑的同时,注意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在适用缓刑、免刑时从严把握,对适用缓刑的,原则上都要按《刑法修正案(八)》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
今年5月4日,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全省各级法院严格贯彻执行。省高院昨日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均是在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宣判的,其中包括四川省首起生产销售地沟油案。
答记者问
■司法解释为地沟油案审判提供依据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高院刑二庭庭长白宗钊表示,在“两高”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法院对地沟油案件的量刑定罪还面临一些问题;司法解释出台后,为此类案件审判提供了依据。
白宗钊说,司法解释施行后,规定了“利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就是有毒有害食品”,地沟油即有依据被认定为有毒有害食品。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认定有望统一
白宗钊提到,现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进入法院关口的数量相对还很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哪些行为构成犯罪”的法律规定不明确。“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应该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相关部门认识不统一也是原因之一。“法院要加强与相关机关的配合协调,形成打击合力配合。”白宗钊介绍,这项工作法院已着手在做。(记者 开永丽)
·四川巴中最大职务侵占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
·四川拟扩大知产审判三审合一试点
·四川政法委副书记张建魁调研眉山法院工作
·四川:运用新媒体 做好司法行政宣传
·四川司法厅厅长:走到群众中去 和大家聊聊天
·四川高院:重拳整治“四风”问题
·四川高院:重拳整治“四风”问题
·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为暑期托管儿童开展法制教育
·四川公安厅实施流动人口异地办证新举措
·四川加大知产保护力度服务创新发展
·四川检察机关半年接待律师796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