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榕江县法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采取多项措施,极力维护旱灾期间农村的社会秩序稳定。
据悉,该院组成8个调研组,分别由8名班子成员带队,分赴3个院长联系村、1个法院帮扶村及10个无诉讼试点推进村寨开展旱情调研、法制宣传,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并将调研到职能以外的问题及时反馈当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同时,该院从审判庭、执行庭、人民法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农家法庭”加大巡回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对因为旱情形成的纠纷就地调处,对影响抗旱资金周转的案件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结,对扰乱抗旱工作的刑事案件坚决给予打击,对抗旱不作为或者怠于作为的基层组织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此外,该院对帮扶村急需的抗旱设施,尽可能提供帮扶资金采购或修缮。
自7月以来,该院“农家法庭”巡回调解涉农案件52件,调撤率90%以上,执行兑现涉农资金100万余元,审判涉农刑事案件6起,向相关部门提出涉农司法建议5件,为帮扶村提供帮扶资金近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