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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不应是灰色“钱袋子”

2013-08-06 09:19:5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共同颁布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中央从未停止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规范。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然而,这些津贴的类型落实到地方早就“变脸”或者被分解。

部门津贴已经成为人尽皆知的“隐性福利”,而这些“隐性福利”要么拿公共财政资金发福利,增加纳税人负担;要么拿预算外资金发放,以权谋私,已经成为“腐败福利”或者“隐性腐败”。津贴补贴乱象往往出现在拥有审批权、征收权、罚没权的部门。一些部门为追求自身利益,对经济活动不合理干预,以及包揽过多的社会事务,导致产生大量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要治理“津贴腐败”,首先,要彻底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改变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状况,从而消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根源。政府要明确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制度,改变收入构成,让津贴补贴项目越来越少。还要实现公务员“阳光工资”,通过网络等形式公开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保证人民享有监督的权利。

杜绝“津贴腐败”,就必须进行公共财政预算改革,把公家的“钱袋子”收紧。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