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记者采访通道
●每个法院设1~2名新闻或网络发言人
●借新媒体直播社会关注案件审理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媒体时代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从媒体沟通、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职能等各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司法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
“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迅速发展,针对社会舆论,传统的围、躲、堵、限等方法早已落伍,必须摒弃。”广东高院副院长陈华杰介绍《意见》出台的初衷时强调,广东的媒体舆论生态发达,人民法院必须顺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变化,更灵活、更公开、更自信地向人民群众来“推荐自己”,才能以公开赢公信,以公开促公正,从而争取更多理解和支持。
据悉,《意见》要求全省法院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专门部门或安排专人来从事媒体沟通;必须开通针对新闻记者的采访受理通道,及时办理媒体的采访请求;对于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记者申请旁听的,要积极配合并提供便利;每个法院要设立1~2名新闻发言人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积极主动发布消息、回应社会关注;对于社会关注的案件,可尝试借助电视、网络、微博等方式进行全程直播审理过程。《意见》还强调,要高度重视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议有条件的中级法院要及时开通官方微博,加强与网民的互动联系,收集网络民意,及时改进工作。
据了解,广东高院下一步还将统筹建立覆盖三级法院的综合性门户网站,让门户网站成为司法公开和司法服务的第一平台、展示人民法院和法官形象的第一窗口。(记者 郑伊伊 通讯员 何娟)
·广东东莞边检为学生开展暑期安全教育
·广东深圳:建筑垃圾偷倒行为屡禁不止令人忧
·法治防腐,广东低调“探路”
·广东公安边防总队张旭: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
·广东东莞:综合保障不含糊 独立审判不干预
·广东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开营
·广东公安英烈子女夏令营开营
·广东广州南沙推出二维码社区警务服务系统
·广东部署开展雷霆扫毒专项行动
·广东高院出新规加强宣传 要求重视微博等新媒体
·加强新媒体时代新闻宣传 广东法院专辟通道向记者“亮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