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南乐县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行政审判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的官民纠纷,实现了司法为民与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动。
提前介入,主动引导。行政庭加强与立案庭的沟通协调,提前审查是否应立案、提前引导双方协商、提前找好解决的切入点。增强为党委和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受理案件,积极引导群众合力表达诉求。
诉讼阶段,互动协调。将协调机制贯穿行政审判的庭前、庭中和庭后全过程。建立制度化的沟通协调平台。对重大疑难和社会影响大的的行政诉讼案件,建立法院主导、行政机关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协调机制,合力化解纠纷,在妥善解决争议的基础上通过撤诉方式结案,维护社会稳定。针对不满情绪较强的当事人,及时进行回访,通过换位思考,讲明利害,用柔性手段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
注重民生,化解难题。坚持把维护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当事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紧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加强诉讼指导,通过释明法律规范、提示诉前风险等措施,避免连环诉讼、重复诉讼。对于行政裁决和行政确认案件,查清事实后直接作出判决,减少诉累。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尽可能明确具体,保障可执行性。
延伸职能,源头防范。深入基层群众,通过培训讲座、以案释法、发放宣传页等多种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通过庭审观摩、个案协调、司法建议等形式,不断增强其依法行政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赢得理解、配合和支持。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主动提供司法意见,为党委和政府建言献策,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实现收案数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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