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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纪实

2013-08-05 12:20: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提升办案质量 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江苏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纪实】

“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所以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24日至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作的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悉,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专题审议。

审议中,委员们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一次错误的裁判甚于十次犯罪。”民事诉讼活动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全面加强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通过视察、调研以及专题审议,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全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江苏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全国领先

一向和睦的夫妻突然对簿公堂,原来竟是为谋夺叔叔的财产。两家公司素无来往,不料竟飞来一张打官司的传票。从没有去过信用社的农村老太太,莫名其妙“贷”上了巨款——

近年来,随着民事诉讼案件的逐年增多,“假讨债”、“假离婚”、“假倒闭”等一些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也不断出现。虚假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破坏法律尊严,浪费司法资源。

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密切与法院、公安机关等的沟通协调,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虚假诉讼案件604件,42名涉嫌犯罪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是江苏的一大亮点,2011年省检察院向人大报告工作中就提到了当年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情况,这是全国第一家将这项工作写进省级人大报告的。江苏的民行检察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刘克希说。

严查和打击虚假诉讼只是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一个内容之一。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审议时,徐安用一组数据说明了成效:

2011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民事申诉案件19524件;共提出民事抗诉1362件,法院审查后改判、调解、和解、发回重审的占83.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38件,法院审查后采纳的占74.3%。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818件,帮助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1.2亿元,支持4813名弱势困难群众提起诉讼,涉案金额2.5亿元。2011年以来共促成民事申诉达成和解协议7214件、息诉息访6263件,占受理审查申诉案件数的69%,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有创新,有新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艳认为,一是思想观念由重刑事轻民事转向了二者并重;二是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是保障服务民生的着力点;三是创新方法,做出特色,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法律监督中做了大量工作,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保证了司法公平公正,这些成绩来之不易。”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常务副校长吴建坤参加视察调研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后,这样评价说。

合力维权 江苏人大力挺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离不开人大的支持和监督。

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要求通过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将听取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列入专题审议议题,这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组成后第一次审议检察机关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徐安介绍说,省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专题报告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总结梳理工作中好的经验成效,找准目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省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和审议专题报告工作作好准备。

5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带领省人大内司委负责同志,赴省检察院听取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专题报告筹备情况汇报。他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汇报,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工作和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一次宣传,有利于全社会更加理解、支持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6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赴南通、南京等地开展了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视察调研。

“这次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是民诉法修改实施后大背景下进行的,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抓得准,抓得紧。徐安检察长的报告我看了至少三遍,符合实际,实事求是。人大内司委的视察调研报告也是近年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中少见的高质量报告。”刘克希在审议时的发言获得了委员们的赞同。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卫国强调,各级人大要经常听取检察工作、法律监督工作汇报,共同加大法律监督宣传力度,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通过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妇联主席张京霞提出,各级人大要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

落实新民诉法 顺应群众司法期待

“法律应该是一个公平、诚信的体系,执法司法活动应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者、司法者是国家的代表、公平正义的代表,但现实中的确存在着不公、不严、不诚信现象,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诉讼活动法律尊严非常重要。”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吕振霖说。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为民说,新民诉法实施后,检察监督事实上成为了当事人申请启动诉讼救济的最后一道途径,检察机关任务加重,要切实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省纪委副书记刘成林指出,做好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不仅靠检察机关一家,还要靠法院、公安及其他机关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配合、协调。检察机关自身也要加强学习,提升监督能力。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在工作理念、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强化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理念,真正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监督全面协调发展的格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鹏说。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审议为契机,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积极顺应江苏发展新要求,全面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突出监督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严肃查处损害民生民利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最后表示。

(□记者 宋世明/通讯员 朱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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