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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直面修改后“两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013-08-03 10:54:3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敢于“亮家丑” 才能解难题 浙江:直面修改后“两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重配合轻监督等不正确理念仍然存在,严格落实修改后‘两法’关于规范执法的规定仍须加强……”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今天(8月2日)在该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工作推进会上,向与会的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处室负责人、该省11个市级检察院和慈溪、乐清、义乌三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亮丑”。

据介绍,针对修改后“两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研究探索,强化机制建设,制定了在批捕起诉案件办理中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捕诉衔接等十余项制度,推动了修改后“两法”的贯彻落实。

在看到这些成绩的同时,浙江省检察院对仍存在的问题也毫不回避。该院明确下一步在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工作方面,将重点围绕在检察环节办理刑事案件中切实做到“不枉不纵”,深入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证据制度的新规定,严格把好案件证据关、严防冤假错案;围绕应对修改后刑诉法实施条件下自侦办案面临的新挑战,着力研究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法治化水平;围绕推进司法文明、强化人权保障,有效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律师及当事人权利、落实宽缓刑事政策等方面的规定。围绕实施修改后民诉法背景下民行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格局、强化基层职责。

(记者 范跃红)

[责任编辑:李家亮]